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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居住权可以立遗嘱继承吗

米粒5个月前 (10-14)问题库329

本文内容从各个方面解释了不同的讲解,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小编对房屋的居住权可以立遗嘱继承吗的观点吧。

房屋的居住权可以立遗嘱继承吗

居住权是我国颁布的民法典中规定首次出现的法律名词,在当前社会中规定了房屋的居住权。在我国新颁布的民法典中规定了,自然人遗嘱里能否有居住权继承?

网友咨询:

房屋的居住权可以立遗嘱继承吗

律师解答:

不可以。房屋居住权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从房屋所有权中脱离出来后,具有很强的人身性,即居住权只能依附于特定的人,伴随具有居住权人的终生,随着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也随之消亡。即拥有居住权的人死亡后,并不产生遗留居住权这种财产作为遗产继承的可能。

律师补充:

居住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1)居住权主体对象是自然人。只要房产产权人,对此人做了居住权登记,就可以拥有居住权。但是,居住权只能是自然人,企业、团体都不能是居住权的主体。

(2)居住权消灭有3种情况,约定时间到期、居住权人自动放弃或去世。双方有约定时间,就按照约定时间执行,到期居住权结束。如果未约定时间,就是终身,直到居住权人去世,权益才会终止。居住权人自动放弃,也可以终止居住权。

(3)居住权不能转让、不能继承。居住权不具有延续性和收益性,居住权人只能自己住,或在房屋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出租。居住权人也不能把自己的居住权继承、转让给其他人。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对于房屋的居住权可以立遗嘱继承吗的看法,文章内容就讲解到这里了,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那就请寻找专业律师为您解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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