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能分割的是养老保险金还是养老保险费?
本文内容从各个方面解释了不同的讲解,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小编对离婚时能分割的是养老保险金还是养老保险费?的观点吧。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17年2月20日修正)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众所周知的是,当事人离婚时如果未达到退休年龄,是不具备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条件的,对于上述条款中的“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的规定的适用,在实务中产生了争论。对此,《******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第十三条进行了明确,“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通过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离婚时能分割的是养老保险费而非养老保险金,除非一方或双方已达退休年龄且实际领取了养老保险金,此时已实际领取的养老保险金方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对于离婚时能分割的是养老保险金还是养老保险费?的看法,文章内容就讲解到这里了,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那就请寻找专业律师为您解答吧!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即答官方结合法律法规整理并发布,多数内容为本站原创。极少部分为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投诉邮箱:it137fx@163.com 如需转载请附上本文完整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