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未婚同居产生矛盾,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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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背景
张某与刘某就读于北京某大学,是同学也是恋人,毕业后一起留在了北京工作。两人决定先同居但不领证。刚开始两人生活得很幸福,俨然一对小夫妻的样子。但是迫于经济的压力,直到同居一年张某都没有向刘某提出结婚。这时,两人开始发生矛盾,经常因为生活中的小事吵架。最终,刘某因无法忍受继续和张某生活下去而提出了分手。两人在分割财产时产生了矛盾,于是张某向法院提出了诉讼请求。
学法有疑
男女未婚同居产生纠纷,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吗?
法律讲堂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据此可以得知,法院是会受理同居后一方因分割同居期间财产或子女抚养纠纷而提起的诉讼的。当然,做此规定并不是从法律上肯定非婚同居的正当性,而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人身及财产权益。也就是说,未婚同居且事后没有办理婚姻登记的,发生纠纷时也可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是未婚同居的关系是无法得到法律保护的,法院只对未婚同居期间发生的财产或子女抚养纠纷进行审判。因此,男女未婚同居产生纠纷,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但仅限于因财产或子女抚养问题发生的纠纷。
法律条文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3]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句话说法
同居不等于结婚,其不能受到我国《民法典》有关婚姻方面的保护,但是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包括同居期间发生的财产或子女抚养权益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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