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遇拆迁:拆迁补偿没问题,如何分配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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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进入新时代以来,随着城市发展进程的不断加快,房屋拆迁也成为了极为常见的事情,对于很多被拆迁者来讲,拆迁补偿成为了他们最为关注的问题。有很多家庭因为房屋拆迁款的归属问题产生了分歧,引发了很多争议,进而延误了房屋拆迁的进程-那么房屋的拆迁补偿款到底应该归谁所有呢?
在2017年的5月份,某地区地铁四号线项目在进行拆迁征收过程中遇到了一件棘手的事情。住户老徐的房屋处于拆迁范围之内,经过测量,房屋的建筑面积共计49.5平方米,根据相应的拆迁政策,拆迁项目组给出了包括房屋、房屋周围附着物及一次性补助费用在内共计51万元的拆迁补偿款。
老徐对于这个拆迁款的数额较为满意,并打算签署补偿安置协议,但是却遭到了其独子小徐的百般阻挠,小徐认为:自己是父亲的唯一合法继承人,再过几年,这些房屋都是自己名下的财产,是否接受拆迁补偿协议应由自己做决定。然而老徐则打算将拆迁补偿款留作自己和老伴以后养老用,并不接受儿子的看法。为此,父子二人因为补偿款的问题争议不断,商量许久都没有讨论出结果,并因此延误了拆迁的进程。
面对这一问题老徐也是百般无奈、整日苦恼不已,本来早就可以签署补偿安置协议,却因为自己儿子的原因,迟迟没有拿到补偿款。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对被征房屋所有人给予公平补偿。”由此可以知晓,房屋拆迁补偿的对象应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在上述事件中,老徐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拆迁补偿款应属于老徐,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而小徐虽为老徐的独子,未来享有继承老徐遗产的权利,但并不是房屋征收时房产的所有人,自然没有权利将补偿款装进自己的口袋,同样也不应当阻挠合法的拆迁工作。
最终这场家庭拆迁闹剧以老徐签署协议,拿到补偿款而结束,在房屋拆迁的过程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式各样的问题,在碰到与此相类似的问题的时候,我们需要做的就是根据相关法律和政策,咨询相关律师,切身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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