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两个孩子必然是一人一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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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随着二胎政策的放开,二胎家庭在社会中也比较普遍,但是一旦父母离婚,两个孩子的归宿何去何从,一定是父母双方一人抚养一个,抚养费自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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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放
2013年,小陈和小莉相遇了,双方情投意合,很快踏入了婚姻殿堂。2014年初,双方育有一子,两个人的感情也日趋平稳。2020年初,小莉又生了小儿子,但是两个人的感情也随着异地、育儿、经济压力的变化而渐渐疏离甚至恶化,最终两人婚姻走到了尽头,决定离婚,但是对于两个儿子的抚养权争执不下。
小莉认为,两个孩子都应该随她生活,一方面是因为小儿子年幼仍需她的抚育照料,而大儿子与小儿子有着深厚的感情,所以两个孩子不应该分开;另一方面是因为这么多年来都是她和她父母照顾两个孩子的生活起居,而小陈常常出差,对孩子也不是很上心,两个孩子随她一起生活才最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小陈认为,两个儿子一人一个,他不能一个孩子都没有。两人为此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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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
1.《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46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3.《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理解与适用》第428页:
离婚时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必须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原则出发,把维护子女利益放在首位,再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妥善解决。
04案例解读
1.小陈和小莉的大儿子未满八周岁,小儿子未满两周岁,根据法律规定,未满两周岁的孩子应随母亲小莉生活;已满两周岁、未满八周岁的大儿子从法律规定按照孩子利益最大化原则处理,但司法实务中会从情理以及平衡双方父母的利益角度,往往会判决孩子一人一个。
2.但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利益的角度看,小莉及其父母自大儿子出生后就一起悉心照料大儿子,且小儿子出生后两个孩子感情非常深厚,哥哥也非常愿意同弟弟共同生活;反观小陈与两个孩子日常接触较少,改变大儿子生活环境明显对于该年龄段的孩子而言难以适应,不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
3.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等立法精神,父母离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一定要从孩子的利益角度而非父母角度考虑,坚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及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因此本案中,两个孩子都应当随小莉生活,小陈承担相应的抚养费,同时也享有充分的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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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与建议
1.父母一方对两个孩子的抚养付出毕竟不是简单问题,父母一方需慎重、综合考虑自身的抚养能力、陪伴时间及未来生活压力等,而不能一时意气用事和心血来潮。
2.不要忽视孩子的情感需求,父母双方为了孩子,应该冷静理智地处理孩子的抚养、探望问题,即使没有条件亦要创造条件让两个孩子维系感情、共同成长。
对于父母离婚,两个孩子必然是一人一个吗?的看法,文章内容就讲解到这里了,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那就请寻找专业律师为您解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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