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一方所欠赌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米粒4个月前 (12-15)普法百科165

本文内容从各个方面解释了不同的讲解,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小编对一方所欠赌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的观点吧。

一方所欠赌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李女士与杨先生系夫妻,2003年登记结婚,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儿子。李女士在一家工厂上班,每月工资四五千元,杨先生则依赖出租车维持生计。由于李女士婚前继承了父母在北京的老房子,夫妻二人婚后便在老房子里生活,关系相对融洽。

2015年7月,杨先生偶然结识一位朋友,便经常与其混迹小赌场,随着杨先生赌博经验日益丰富,赌债也逐渐增长。2017年3月起,便陆续有债主上门要债,或者给李女士发短信、打电话,由此李女士才得知杨先生隐藏的赌博行为,而杨先生因害怕债主上门也只好到处躲躲藏藏。

此后,李女士先后收到法院几张传票,乃是王某等人向法院起诉要求杨先生与李女士共同偿还债务,总额约达200多万元。李女士担心自己名下的房产被用于还债,便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确认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


【赌债没保障,一肩承担去】

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赌博产生的债务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夫妻共同债务乃是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赌博是个人行为,因赌博所欠赌债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

上述案件中,杨先生在李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欠下的巨额赌债,与家庭生活无关,应由杨先生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李女士无须共同承担。

司法实践中,因赌博产生的债务经常以借条、欠条等形式存在,债权人往往以民间借贷为由提起诉讼,法院在审理该类案件过程中,如发现债务人存在涉赌行为,会严格审查借贷关系的合法性。如最终认定该借款为赌债,则该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债务人的配偶也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董律的三言两语】

好好的一个人一旦沾上赌博,轻则背负些许债务,重则既背了债务也毁了一个家。

此前,董董律师在办理一起类似案件时,该案的债权人不但多次给债务人的配偶打电话、发短信,上门要债,甚至通过找债务人的子女逼迫债务人夫妻偿还债务。此类债权人的行径固然可恨,但若自己当初抵制诱惑,足够自律,恐怕也不会落个家人“散伙”的地步。


对于一方所欠赌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的看法,文章内容就讲解到这里了,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那就请寻找专业律师为您解答吧!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即答官方结合法律法规整理并发布,多数内容为本站原创。极少部分为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投诉邮箱:it137fx@163.com 如需转载请附上本文完整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77cxw.com/fl/59553.html

“一方所欠赌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的相关文章

隐名股东可以要求显名吗?

隐名股东可以要求显名吗?

在经济活动中,股权代持是一个普遍的现象,因为各种原因,实际出资人出资后,没有进行工商登记,股权由他人代持,实际出资人也就是隐名股东,他人为显名股东,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实际上是委托合同关系。网友咨询:隐名股东可以要求显名吗?上海央法律师事务所朱红律师解答:当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合同约定...

微信借钱不还能够起诉吗

微信借钱不还能够起诉吗

一、微信借钱不还能够起诉吗微信上借钱不还的,当事人能够起诉。民间借贷起诉流程: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5、开庭审理;6、法院做出判决。提供能够证明债权...

经济纠纷起诉一般要多久

经济纠纷起诉一般要多久

一、经济纠纷起诉一般要多久经济纠纷民事诉讼打官司一般需要三个月至六个月。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

租房合同期内是否能够把房子卖了

租房合同期内是否能够把房子卖了

一、租房合同期内是否能够把房子卖了但是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必须在租赁期间结束时才能让租客搬走,不能损害租客的合法利益。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

动迁房买卖纠纷有哪些注意事项?

动迁房买卖纠纷有哪些注意事项?

如果双方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的解决方式处理纠纷。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提交必要的证据,法院才能支撑当事人的诉讼请求。1、购房产权证还没有办出来的房屋,要注意核实动迁安置协议,要求动迁安置协议上的被拆迁人和同住人签字。2、在动迁安置协议上签字的人可能只...

哪些情形应中止对子女的探望权?

哪些情形应中止对子女的探望权?

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有些人不想看孩子,有些人想看孩子,但看不见孩子。网友咨询:哪些情形应中止对子女的探望权?河南天保律师事务所宋春杰律师解答:一般而言,具有下列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时,可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