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汽车短期租赁合同推荐通用版6篇
摘要:6.3车辆被盗、被抢的,自公安部门立案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该车辆的租期终止。车辆报废的,自车管部门出具报废证明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该车辆的租期终止。如之后发生保险公司全部或部分拒绝理赔的,拒绝理赔部分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该项赔付义务不因双方合作的终止而灭失。6.4车辆发生盗抢或报废后,如承租方继续租用出租方车辆的,原车辆押金及剩余部分的租金可自动转移至新租用车辆。七、违约责任7.1经国家规定的
汽车短期租赁合同精选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汽车长期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标的、租期、租金及支付方式
1.1详见本合同附件的补充协议
二、出租方权利和义务
2.1出租方应保证租赁车辆车况良好、设备齐全且性能正常,并应提供车辆之行驶证、年检合格证、养路费及保险单复印件等有效证件,且保证该等证件在租期内合法有效。
2.2出租方负责定期年检及《车辆使用手册》规定的定期保养。
2.3出租方负责对租赁车辆在使用中发生抛锚或故障提供24小时全国救援服务平台,其中对于租赁车辆由于本身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出租方有义务进行施救。其他故障由出租方施救的,承租方须自行承担费用。如经施救后车辆法正常行驶的,承租方可直接将车辆交给出租方指定的救援商,若故障地点位于承租方租车门店以外的城市,承租方须另行支付异地还车费。
2.4出租方应协助处理在租赁期内的车辆保险事故及车辆维修工作。
2.5出租方保留随时检查车辆停放、行驶情况的权利。
三、承租方权利和义务
3.1承租方应在各种随车证件有效期到期前的合理时间内到出租方办理更换或盖章手续,承租方如不及时履行上述义务,被有关部门查处罚款或扣押的,处罚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且租金照常计算。如发生遗失车牌或各种随车证件的,承租方须承担所有补办费用,且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照常计算。承租方应正确使用车辆,按时配合年检及《车辆使用手册》规定的定期保养,否则须承担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原因无法判定的责任及损失。
3.2承租方自行承担租期内租赁车辆的燃油费用及过路、过桥、停车等费用。承租方应按租赁车型所规定的油耗标准加注燃油,并将车辆停放于有专人看管的专业停车场所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3.3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的责任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违章、违法肇事、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引起的一切人员、财产及罚款责任以及因此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等。
3.4承租方承担非因出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全部责任。
3.5承租方不得擅自拆动车辆里程表,如发现有拆动现象,应按总租赁期规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数支付超公里金额。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装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加装设备或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等,否则须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原因无法判定的责任及损失。
四、车辆归还及续租
4.1车辆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终止、解除后,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车辆及其装备和各种证件交还出租方还车时车况的确认以《验车单》为准。如还车时车辆存在损坏现象或设备、证件不全的,承租方须照价赔偿承租方亦可选择到出租方指定维修场所自行修理、补齐设备、证件等,出租方自车辆及其设备、证件完好归还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
4.2承租方应按时归还车辆,如有延迟,出租方可依照日租金的300%按日收取违约金。
4.3承租方需续租车辆的,须在车辆租期届满前十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拒绝续租。双方续租车辆,须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并按出租方要求重新办理车辆交接、验车等手续。
五、车辆维修
5.1车辆出现异常后,承租方应第一时间通知出租方,到出租方指定的维修场所进行修理,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照常计算。
5.2承租方不得隐瞒租赁期内车辆发生的任何异常及损坏情况,不得自行对车辆进行维修或对车辆的部件进行调整,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六、车辆保险
6.1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车辆都已投保了车辆保险。
6.2承租方不得隐瞒租赁期内车辆发生的任何事故,须在第一时间于事故发生现场向当地公安交通主管部门及保险公司报案,通知出租方,并及时向出租方提供相关资料,以便出租方协助处理保险理赔事宜。因承租方未及时采取上述措施或操作不当而导致保险公司拒赔或其它损失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6.3车辆被盗、被抢的,自公安部门立案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该车辆的租期终止。车辆报废的,自车管部门出具报废证明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该车辆的租期终止。如之后发生保险公司全部或部分拒绝理赔的,拒绝理赔部分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该项赔付义务不因双方合作的终止而灭失。
6.4车辆发生盗抢或报废后,如承租方继续租用出租方车辆的,原车辆押金及剩余部分的租金可自动转移至新租用车辆。
七、违约责任
7.1经国家规定的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标准的,且出租方拒绝在承租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替换车辆的,承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7.2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强行收回租赁车辆:
7.2.1承租方提供虚假信息
7.2.2承租方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出售、抵押、倒卖及从事营利性营运,从事有违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活动,或利用车辆从事不符合其功能的运输
7.2.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7.3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付款义务,每逾期一日,应按拖欠款项的1%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或累计逾期超过45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强行收回车辆,承租方须支付未付款项。
7.4发生7.1-7.3所述单方解除合同情形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35%的违约金或总合同期租金30%的违约金,二者取高者计。
7.5除7.1所述情形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承租方应当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35%的违约金或总合同期租金的30%的违约金,二者取高者计。
八、不可抗力
8.1因不可抗力发生而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遇不可抗力一方可免除责任,但必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或恢复通讯后的24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未履行书面通知的,不可免除责任。如不可抗力情形发生,且只与付款义务相关的,仅可延期付款,不得免除付款义务。
8.2本合同履行地、租赁车辆的采购地及运输在途地发生不可抗力的,均适用本条款。因政府行为直接导致出租方的采购或运营成本增加的,出租方可合理调整租金,但须向承租方出具政策依据。
九、争议的解决
9.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出租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全部合同
10.1本合同所指车辆本身质量问题,以汽车生产厂家的检测和相关诊断证明为准。
10.2本合同所指保险赔付范围,参照保险公司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
10.3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10.4本合同附件为《补充协议》、《车辆交接单》、《验车单》、保险单复印件及承租方资质。
10.5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双方须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10.6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中英文版本有任何的不一致或冲突,将以中文版本为准。
出租方:____________公司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
汽车短期租赁合同精选篇2
甲方(租租方):
乙方(出借方):
为了确保挖机在租赁过程中正常运行,经甲乙双方就挖机租赁有关事宜进行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l、甲方承担挖机的柴油消耗和随机配备工作人员的食宿,以及设备的保管。
2、甲方提供作业任务,对于岩石部分应作出相应的爆破,严禁硬性作业。
3、甲方负责挖机作业全面管理,合理制定施工计划。
二、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l、提供挖机一台,工作人员壹名,确保车况正常,如因机械故障,月度内维修保养时间不得超除三天,若有超出甲方可按租金比例系数扣减乙方的实际误工租金(月度工时达到时免扣)。
2、乙方自理挖机的维修配件和付油开支,以及业务往返的差旅费用。
3、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合理安排,真正做到安全高效,自理施工过程中自身人为造成的安全责任。
三、租赁期间作业时间规定:
月度租赁作业工时为8小时,如因甲方原因或者是无作业任务等,乙方作业工时不足8小时,乙方的租赁费不变:如作业工时超出小时以上的部分,甲方按每小时350元的标准再支付乙方的超时作业款。计时方式为挖机电脑计时,月度到期之日开具完工单。
四、进退场费用规定
甲方租赁乙方挖掘机期限不足2个月的,进场费用由甲方承付,达到2个月的进出场费由甲乙双方各付50%。
五、租金标准
合同宗旨为月度租赁,即每月(三十天)挖机的基本租赁使用费为 元整,超出小时,以外的超时款另外计算(乙方不提供税票)。
六、租赁费用的支付
挖机自进场之日起每月租赁时间达到25天后一次性付清当月租金。
七、安全责任及设备保管
1、甲方必须提供安全的施工环境,正确指挥施工,如乙方觉得施工环境太差,工作难
度太大,作业很不安全,可停止施工,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再施工。如甲方强行施工,造成设备及人员伤亡,甲方全部承担赔偿。
2、如出现甲乙双方事先没有预测的事故发生,造成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甲方承担责任。
3、属乙方挖机手责任,造成设备损失和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责任人员必须听从安排,积极、主动配合甲方责任人员的指挥,优质高效完成每天的工作,并遵守甲方的作业时间和规章制度。
5、挖机在租赁中如出现被盗或人为破坏甲方负责赔偿。
八、综上所述,甲、乙双方互相遵守,确保施工正常进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每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租 借 方: 出 租 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合同签订日期: 年日 月
汽车短期租赁合同精选篇3
施工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潜水船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海上运输市场组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根据施工需要,租用乙方潜水船及潜水的人员,租用潜水组任务:主要承担水下工程作业。
二、租用潜水组共____ 组,每组需配____ 人(包括潜水员2人)潜水船组的交接地点为____ 港。
三、租费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定为每组月租费____ 元(包括潜水人员的津贴____ 元)租费每月结算一次。均由____ 海上民间运输管理处的票据,统一结算划拨。
四、租用期限: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如合同到期,工程继续需要,应按期续合同,否则调回另行安排。
五、潜水组施工作业中的责任划分:
1.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配齐潜水组人员、潜水设备,船只及设备的使用保管由乙方负责。施工作业中如因乙方技术操作不当造成损失应由乙方负责。如因甲方施工设备不良和操作不当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2.潜水组必须服从甲方调动,如因乙方责任或不服从调动而耽误施工生产满一天者,按日扣罚租费____ 元。
3.潜水组在租期内,因天气影响或甲方其他原因影响潜水作业,应照收租费。
4.潜水组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如擅离者,应追究责任,并按期扣出每组每日租费____ 元。
六、潜水组人员的劳保用品及生活安排问题,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潜水作业必要的防护用品等按照甲方的标准统一发放。潜水人员的食宿住地由甲方负责安排。生活费用及粮食供应均由乙方负责。
七、潜水作业人员的医疗费均由乙方负责。但由于甲方施工和水下作业整平等设备不良或操作造成乙方潜水人员伤亡,其医疗费由甲方负责。
八、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九、若有未尽事宜,经双方根据“民法典”和有关规定,协商补充条款。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正本,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船管处一份。副本报________ 、________ 备案。
甲 方:____________(签章)
乙 方:____________(签章)
年月日
汽车短期租赁合同精选篇4
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牌汽车____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现双方经友好协商后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用车辆状况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1、租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租金及支付方式为: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
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承租方将所租用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2、不承担租用车辆于租用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抵押金之后,将所租用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
5、提供车辆应当适用,行驶证、养路费齐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用合同规定的租用时段拥有所租用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用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交纳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担租用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路桥通过费用。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协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定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定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将剩余定金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定金抵作租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车辆提供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及险。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时,停止计算租用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车辆租金的%.七、担保条款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属文件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满。
八、违约责任
1、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2、承租方应按双方签订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用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用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十、争议的解决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其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
年月日
承租方:
年月日
汽车短期租赁合同精选篇5
经营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根据《民法典》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租还车地点均为淮安市解放西路77号。
2、甲方按每天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现预付租金元,押金元,用车辆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缴纳养路费。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车辆除缴纳租金外,另须缴纳押金,(押金为现金,支票需三天扣提车)乙方不可以押金视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到本公司办理延期手续。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20元清理费。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规定还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按延时实际小时收取每小时超时费20-40元,租车以每天24小时为一租车日计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过200公里,根据不同车辆每超过一公里加收租费1-3元。
8、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9、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50%计算。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3倍罚款。
10、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
11、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损坏里程表,如有发生按日里程1000公里收费,不得更换车辆零部件。
12、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当教练车、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易腐浊物品。
13、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甲方允许的驾驶人员。
14、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15、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16、乙方在车辆租用期间,汽油、润滑油、路桥费、停车费自行负责。
四、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1、担保方同意作为本合同乙方的保证人,保证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义务,担保期限直至乙方完全履行义务为止。
2、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违约时,则由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可以直接向担保方提出要求。
3、本担保与乙方实际租赁期间产生的债权。本担保系不可撤销的担保,并独立于本合同其它条款,不以合同无效而无效。
五、其它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叁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纠纷诉讼归清浦区人民法院管辖。
六、租赁车辆交接单
(租赁经营方)甲方:
电话:
开户行(帐号):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承租方)乙方:
电话:
开户行(帐号):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担保方:
电话:
开户行(帐号):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汽车短期租赁合同精选篇6
编号: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承诺:甲方承诺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并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房屋的坐落、装修及设施: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坐落在_______路______小区______幢______单元_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详见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租赁期限、用途:房屋租赁期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承租该房屋作为使用。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金每年租金(含相关税费)为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每支付一次,提前一天支付。押金______元。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有效收款凭证后支付款项(户名帐号:______,开户行:______)。押金在合同解除或合同终止时无息退还给乙方。
2、房屋租赁期内乙方自行支付水电费用。乙方应按时缴纳以上租金及费用,不得拖延。甲方不得擅自增加其他额外费用。
第五条房屋使用、维修
1、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由甲方负责。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于三日内提供维修服务。或由乙方维修后甲方承担维修费用。对乙方自行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该房屋,如因不当使用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第六条转租、转让
1、租赁期间,甲方转让该房屋的应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无出租权的或提供的出租房屋不符合租赁租住条件的;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影响居住的;
(3)甲方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影响乙方承租的。
3、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2)逾期未交纳应当支付的租金及费用累计30天以上,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4、合同终止原因:
(1)本合同履行完毕到期终止或提前协议终止;
(2)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以下情况属于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甲方违反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
2、甲方有第七条第2款所列行为的;
3、乙方有第七条第3款所列行为的。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各自按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承担各自的保险及相应的税费。
2、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依本合同约定有权解除或终止的情况下,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合同在履行过程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杭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对合同中各项条款及约定内容均已理解并表示接受。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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