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合同怎么要经济补偿金
1、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动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能要求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依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等情形是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指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和客观情况的需要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用人单位可以向对方提前通知后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4、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指用人单位由于经营不善等经济原因,一次性辞退部分劳动者的情形);
5、用人单位致使劳动合同终止的(包括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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