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小学学校寝室管理制度推荐通用版10篇
摘要:螂设施有效。3、地面清洁,下水道通畅,无积水。4、营业场所整洁、无灰尘,墙壁、门窗及天花板无霉斑,无涂层脱落或破损。5、有油烟排放设施,并保持排气罩清洁,不滴油。七、熟食间卫生制度1、制作熟食做到专间专人,专用刀具、案板、容器、抹布、衡器。2、每天清洗两次,每周大洗一次,做到无蝇、无尘、无杂物,玻璃光亮、环境整洁。3、做到刀板、容器、衡器每次使用前进行清理消毒。4、操作人员个人卫生须做到四勤,穿戴
小学学校寝室管理制度精选篇1
为了大力实施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统一各学科教学内容、教学进度和教学要求,解决教学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根据县教研室20__年下学期集体备课计划安排,特制定我镇的集体备课计划如下。
1.集体备课要做到: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主备人,有记录,周开展一次备课活动,每次活动时间为周六上午8:30—12:00。
2.备课负责人负责组织、安排备课组活动,提前一周督促主备人做好准备工作,协调、指导组员参与合作。
3.每位备课组成员都要在每次集体备课活动前认真做好个人初备工作,主备人须备出完整的教案。
4.集体备课时,共同研究:
(1)教材编排意图
(2)单元、章、节、课时的目的和要求;
(3)重点、难点、疑点、关键点;
(4)作业或练习;
(5)教学过程的组织和教学方法的选择;
(6)统一进度,相互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主备人要针对教学设计内容说明设计的依据、意图和思路,重点阐释教学过程与教学方法。备课组成员要围绕知识建构、能力发展、教法学法等深入进行研讨,充分发表见解,优化教学设计,形成集体备课教案,并可在此基础上形成学案。
5.集体备课中要加强教育教学理论学习,进行教学反思,总结、交流教学心得体会,剖析教学中实际存在的问题,开展行动研究活动,提高备课组从事校本研究的能力。
6.严格考勤制度,迟到、早退、缺勤按考勤制度执行。
7.备课教师要做好笔记,主备教师要认真做好情况记录,每次集体备课后及时上交教导处。
8.学校要定期对备课组集体备课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教师教案的撰写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依据实际评定等第,将评价结果纳入教师个人业务考核档案。
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集体备课制度。
一、集体备课的时间、范围、成员和组织形式和量的安排
1、集体备课的时间:每周一次,从面的单元到点的具体课时进行集体研究。
2、集体备课的范围:校内本教研组负责的课程,包括校本课程
小学学校寝室管理制度精选篇2
1、学生入校后一律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不准擅自调换,寝室内应选好寝室长,要服从寝室长的安排;
2。、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归宿;落锁后不得翻墙爬门,午休和晚上熄灯后应保持安静,不做妨碍他人休息的事情;
3。、上课、自习、课间操时间未经批准,学生一律不准回宿舍
4、未经学生处批准不得进入异性宿舍;
5。、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热器及音响设备,不准私接其它用电器,不准点蜡烛,生火,点蚊香及焚烧纸屑及任何物品,不准在宿舍内抽烟,喝酒,打麻将,赌博,看不健康电影;
6、保持宿舍,走廊的整洁,宿舍内做到大方美观,整齐规划,按宿舍规划化管理标准,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乱扔杂物,往外倒水;
7、爱护宿舍设施,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衣柜要上锁;
8、要注意个人卫生,衣服、鞋袜要及时换洗,被褥经常晒洗,头发要经常剪、理;
9、未经许可不得外宿或留宿外来人员,各寝室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准私自转借他人或调换,遗失钥匙要及时报告管理员,离开宿舍休息后要及时关好门窗;
10、宿舍管理办查房时,寝室内人员一律不允许窜房;
11、晚就寝熄灯后,寝室内不得大声喧哗,讲小话,不准在走廊上逗留。
小学学校寝室管理制度精选篇3
1、凡遇台风,在接到上级通知或得到信息后,各教师必须迅速行动起来做好相应的抗台风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和减少损失。
2、凡遇暴雨时,在学生放学回家期间教师要做护送学生工作,确实无法回家的学生在校内安置好,保证不出意外事故。
3、在校门前的公路两旁做好有关交通安全的警示标志,提醒司机注意。
4、严禁学生骑摩托车进入校园,教育小学生不要在马路上驾驶摩托车。
5、学校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整治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
6、上课期间学校要将校门锁住,并安排有值日人员把守,不能让外人随便出入。
7、不准在危房上课和住宿。
8、所有教学用楼及教师住楼在正式使用前均要安装标准的避雷设备和规范的用电线路。
9、要根据实际添置足量的灭火器材。
10、学校新建校舍要杜绝“五无工程”。
11、体育教师要严格按体育课的有关规则上课,确保不发生意外事故。
12、严禁学生独自或三五成群结伴到河游泳。
13、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做好传染病预防工作。
小学学校寝室管理制度精选篇4
一、职责
1、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校舍管理负有主要责任。
2、校长委托总务主任为校舍管理员,负责日常的校舍管理、维修等工作。管理员必须经常、及时、真实地向校长汇报工作。
3、改建、大修等项目必须经校舍管理站、教育局同意,在不得妨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情况下,报局审批同意,方可操作。
二、资料
1、校舍资料必须完整,由校舍管理员妥善保管,如有工作变更,必须有完整的交接手续。
2、资料包括学校土地证、房产证、校舍图纸、大修记录以及水、电、煤使用证等。
三、维修和保养
1、维修和保养是管好校舍的重要环节。管理员必须安排人员对校舍及时维修,当天报修,一般当天完成。校内无力量完成的,要及时雇人修理,对可能危及师生安全的损坏应迅速作出处理方法,不留后患。
2、学校安排力量对校舍进行维修,如学校财力所不能及的,及时向局领导及校舍管理站汇报,申请大修。
3、必须抓好师生工作、生活常用设备的维修,如门窗、上下水道、粪池、电路等,当日发现,当日处理。
四、安全
校舍管理必须突出安全第一的观念,对发现的玻璃损坏、门窗松动、高悬物件必须经常检查,地砖水渍及时擦干;电路必须规范,禁止乱搭乱串;通道要畅通,禁止乱堆杂物;车辆必须放置规定之位置,机动车辆(除校车、餐车外),不准在校内停放;经常对电路开关、接触件进行检查。
五、美化校舍校貌
保持环境整洁是校舍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总务处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在财力、物力等方面进行投入,抓好绿化工作,克服校舍条件不足的困难。在开学、节日等重点时段投入力量。厕所保持无臭味、无污垢。
六、改善办学条件
随着国家经济情况的改善和对教育投入的增加,校舍内各种专用室、办公室布局及条件的改善是校舍管理员的任务之一。学校制订较长远的规划,安排好逐年改善的计划,在财力上做到学校、上级经费的最优结合,努力使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改善。
小学学校寝室管理制度精选篇5
为了规范师训工作管理,全面提高教师素质,特制订本条例:
一、管理方式
中小学师训工作由文教局归口管理,学校和个人不能对外联络函授等有关培训事项,函授由文教局协调安排,自学考试毕业档案必须由文教局签章,其它形式的培训(指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培训)学习在文教局统一组织安排下进行。
二、师训内容及要求
1、政治素质:
内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领袖人物的理论著作等;
要求:各校坚持每周不少于一个小时的政治学习时间,并做好笔记,学习笔记每学期不少于3000字。
2、职业道德:
内容:国家教育工会颁布的职业道德标准,《岳阳市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教育政策法规,敬岗爱业献身教育的先进模范人物的优秀事迹或听报告、讲演等;
要求: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遵守法律法规,学校每月举行一次师德教育活动。
3、业务学习:
内容:新课程理念,现代教育技术、计算机、普通话,基本功达标和提高(钢笔字、毛笔字、粉笔字、简笔画、普通话)学历达标,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著作等。
要求:
①全员接受新课程理论培训;
②计算机达一级(专职教师达二级);
③普通话:语文科教师达二甲、其它科教师二乙以主;
④会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组织教学(55年1月1日前出生的教师免试②、③、④项);
⑤45岁以下,三年以上教龄的教师必须具备合格学历(必须是教育专业和国家承认的学历,中学本科,小学专科);业务学习笔记每期不少于5000字。
三、学历培训的申报及学习期间请假、经费报销
1、在职教师必须学历达标并鼓励学历提高,凡学历达标或提高的教师,必须写出申请,先学校备案,后报文教局审核协调安排。
2、在籍函授或自考教师,必须将所学专业和授课学校情况交本校,统一报文教局。
3、学历培训原则上利用业余时间,不能影响教学,教学期间安排面授的,持通知报教务处审定,校长审核,报文教局审批请假手续,期间自付代课金,不享受学习期内奖金。
4、参加全员短期培训的可报销学费,行政部门指定的培训学习(主要指文教局或文教局同意)学习经费按政策予以报销。
5、学校凭文教局签章的自学考试结业证每门报50元费用。函授学习,学校毕业证、档案可给予一次性奖励(自考毕业亦可另行奖励)。
四、纪律要求
1、严禁弄虚作假,买卖文凭,一经查实取消学历资格,收回奖金,并追究责任。
2、学习期间要遵章守纪,学有成效;学习成绩纳入业务档案,短期或指定性培训活动按目标管理考勤细则记分。
3、教师要学习工作两不误,因学习严重影响教学工作和教学质量的,学校可不予报销经费,并按目标管理从重扣分。
五、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小学学校寝室管理制度精选篇6
为了加强学校教师小汽车和摩托车以及外来车辆的管理,维护校园内的交通秩序,保障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订以下制度:
1、教师在校园内驾驶机动车辆要遵守交通规则,靠右行驶,严禁酒后驾驶。
2、车辆在校园内掉头时,跟车人员要在车辆后面指挥。
3、教师私人用车要停放在学校指定的地方,教师停放的摩托车要上大脚架,并锁上防盗锁。
4、各种车辆在校园内要限速慢驶,车速不能超过10公里/小时。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校园内不准超车,不准鸣号。
5、上学、放学时,门卫管理人员在学校门口指挥交通,值日领导管理学生秩序和纪律。
6、教师私人用车在进出校门口时,要坚持行人优先的原则。
7、家长接送车严禁进入校园,只能停放在学校社区门口的车位内。
8、来校办公务的外来机动车辆,经与门卫人员联系,获得同意并备案后,可以进入校园。车辆要慢速行驶,按指定地方停放。
9、因学校运输需要的各种车辆、以及外来送水、送书等货物运输的大型车辆,应在确保校门口无学生进出时方可进入校园,并要安排跟车人员下车步行,指挥车辆到达指定停车点。
10、因参加校内举办的各种活动,需要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须经学校批准,登记备案,并按指定的时间和路线慢速行驶,停放在指定的地方。
浦南小学
xx年xx月xx日
小学学校寝室管理制度精选篇7
一、指导思想:
探索新形势下行之有效的德育方法与途径,同时加强对德育工作的.管理和考核,建立过程(平时)考核与终结(期中或期末)评议相结合,重在平时考核的考核评估机制,努力使德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正常化。
二、考核领导组
组长:陈晓波
副组长:万德良、倪涛
成员:杨宗胜、缪国梅、陈智明、刘礼奎、郭平、黄建。
领导组下设工作组,工作组由学校行政人员、后勤人员、值周组、值周班级、值周学生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情况收集整理、考核评估等具体工作。
三、考核对象:
班主任、下班教师(补充职责及其考核办法附后)
四、考核内容及办法
1、学月考核
考核内容:班队纪律、环境卫生、安全工作、黑板报、表册资料、学生活动。(具体操作附后)
2、学期考核
考核内容:常规工作(15分)班级建设(15分)、体育卫生(30分)纪律(20分)、学生活动(25分)。(考核细则附后)
五、 考核结果及使用
1、学月考核结果作为当月班级工作考核质量奖。
2、根据学期考核结果设班级评估一等奖6名;其余均为二等奖。
3、学期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的班级才能被评为校文明班;各级先进班队集体的推荐只能在学期考核前6名的班级中推荐;各级优秀班主任、辅导员只能在学期考核前6名的教师中推荐。
4、各班主任负责该班的班级考核结果,直接与当年的年度考核、增资、晋级挂钩。
六、班级常规管理考核未尽事宜由考核领导组负责解释。
小学学校寝室管理制度精选篇8
一、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1、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标准和管理办法等法规、规范。
2、制定食堂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网络。单位设立专职或兼职管理员,自上而下形成管理网络,责任到部门、人。
3、制定完善的卫生制度,卫生制度包括:环境保洁制度、食品采购保管制度、个人卫生及操作卫生制度。餐具、工具、容器洗涤消毒制度,食品粗加工、切配、烧煮烹调(加工)、熟菜加工操作等卫生制度和奖惩制度。
4、实行岗位责任制,单位设立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制度,检查时随带记录簿(表),对各部门的卫生情况作较详细的记录,提出整改意见,卫生工作与资金挂钩。
5、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教育。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卫生教育的培训计划,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进行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卫生法规、卫生知识教育和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定期考核,提高职工的素质。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先经过卫生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6、做好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先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培训证,每年体检一次,合格者方可上岗。
2、必须穿戴浅色清洁工作服、帽,头发不露帽外,专间操作人员应规范佩带口罩,不戴戒指,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
3、食品从业人员在操作前和接触不洁物品后,应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服、帽进入厕所。
4、操作食品时不吸烟、不挖鼻孔、掏耳朵,不得对着食品打喷嚏,不得出现与食品加工无关的行为。
5、应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洗工作服、帽。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
三、食品加工卫生制度
1、所有原辅料投产前必须经过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不得投入生产。
2、生产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生产工艺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产品不受污染,符合卫生标准。
3、直接入口食品应有专用包装间,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人员的手在包装前要清洗消毒。
4、生产加工用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擦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用的工具、容器必须消毒。
5、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时避免交叉污染,用于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用具要明显区分,不得混用。
6、经常保持生产生产环境整洁,班前、班后必须清扫,不得堆放杂物、垃圾。
四、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库存食品台帐项目清楚,标明进货日期、保持期、数量,做到先进先用、易坏先用。
2、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
3、散装易霉食品勤晒,储存容器加盖密封。
4、肉类、水产、蛋品等冷藏储存,并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5、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6、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持期限的食品。
7、不用非食品袋及容器存放食品及原料。
8、保持贮存场所清洁,库房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干燥,做好防鼠、防虫、防蝇及防蟑螂工作。
五、食品冷藏卫生制度
1、根据食品工业的种类选择冷冻或冷藏法保存食品。动物性食品应置于冷库或冰箱中保存;果蔬类食品、随即要用的食品应置于冷藏箱内,在4°C左右温度下短期保存。
2、冷库或冰箱应经常检查制冷性能,由专人负责定期除霜和除去冰块、清洗和消毒,使其保持整洁,无异味、臭味。
3、进出食品应有记录,做到先进先出先用,已腐败或不新鲜的食品不得放入冷库或冰箱内保存;已解冻的食品工业不宜再次冷冻。
4、冷库中的.种类食品应分开存放,生熟食品不得混放;食品不得与非食品一起冷冻或冷藏。
5、保证冷冻、冷藏设施正常运转,贮存温度符合要求。冷库或冰箱因停电或故障导致储存的食品解冻,在重新冷冻前要进行清理。
六、环境卫生及除“四害”制度
1、食品卫生经营单位必须有与其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封闭式垃圾容器,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2、室内外环境清洁,无蚊蝇、老鼠孳生,防蝇、防鼠、防尘及灭蟑螂设施有效。
3、地面清洁,下水道通畅,无积水。
4、营业场所整洁、无灰尘,墙壁、门窗及天花板无霉斑,无涂层脱落或破损。
5、有油烟排放设施,并保持排气罩清洁,不滴油。
七、熟食间卫生制度
1、制作熟食做到专间专人,专用刀具、案板、容器、抹布、衡器。
2、每天清洗两次,每周大洗一次,做到无蝇、无尘、无杂物,玻璃光亮、环境整洁。
3、做到刀板、容器、衡器每次使用前进行清理消毒。
4、操作人员个人卫生须做到四勤,穿戴洁白工作衣帽,操作前洗手消毒。
5、熟食勤烧、勤销,做到当天烧当天销售,过夜隔市回同销售,不出售变质食品。
6、销售熟食做到售货人员与操作人员的分开,售货人员的手不准接触熟食,包装材料要符合卫生要求。
7、工具消毒要求:碱水洗、清水过、消毒水消毒。
8、熟食间内必须有配备空调机和紫外线灭菌灯。
八、饮食卫生制度
1、加工前应检查食品原料卫生质量,不合格原料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得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及其他违禁食品。
2、熟食间(冷菜间)做到专室、专人、专用刀板、抹布、容器及餐具都应生熟严格分开。
3、接触熟食的冰箱、刀板、抹布、盆、秤及操作人员的手必须清洗消毒。
4、厨房用工具、容器等使用后及时清洗、厨房环境保持清洁。
5、熟食品应烧熟煮透,当餐未用完的食品应及时冷藏,隔餐隔夜及外购的熟食品应先回锅再出售。
6、操作人中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注意生熟分开操作,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九、食品原料采购制度
1、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销售发票,批量采购索取卫生许可证同批次的食品卫生检验检疫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单,并记录在案。
2、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3、计划采购,不积压。
4、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碎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卫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十、消毒卫生制度
1、餐具、菜具、熟食容器餐后立即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
2、负责餐具消毒的工作的专职人员应身体健康、工作认真。
3、餐具清洗消毒必须严格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顺序操作。
4、餐具消毒应达到下列要求:
煮沸:餐具浸没水中煮沸10分钟;
蒸汽:流动蒸汽持续15分钟;
药物:在规定浓度下浸泡3—5分钟。
5、消毒完毕的餐具、茶具应立即贮存于清洁的专用保洁橱柜内,防止再污染。
6、清洗消毒水池不得与其他用途水池混用。
7、泔脚、垃圾应密封存放,日产日清。
小学学校寝室管理制度精选篇9
1、根据学校工作要求,制订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计划,组织政教处工作人员及班主任实施落实。
2、协助校长领导班主任工作,审查班主任工作计划,定期布置班主任工作,对班主任工作进行督促、考核、评定,定期组织班主任学习和经验交流,并做好总结工作,组织安排好班会、校会活动。
3、负责纪律、卫生的检查评比,做好卫生室的管理工作。
4、负责管理对学生的奖惩。组织好对“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先进集体的评选和表扬,对违反纪律的学生执行纪律处分。
5、负责对学生干部的培养、教育,配合团委指导学生会的工作。
6、配合教务处做好毕业生工作。
7、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和家长代表座谈会,定期向校长汇报学生情况和班主任工作情况。
8、搞好办公室卫生工作。
9、副主任协助主任按时完成校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小学学校寝室管理制度精选篇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德育即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质教育,是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和学校工作起着导向、动力、保证作用。
第三条中小学德育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
第四条中小学德育工作要坚持从本地区实际和青少年儿童的实际出发,遵循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形成的规律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整体规划中小学德育体系。
第五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培养学生成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遵纪守法的公民。在这个基础上,引导他们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思想觉悟,并为使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将来能够成为坚定的共产主义者奠定基础。
第六条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具体的德育目标、德育内容、德育实施途径等均遵照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施行。
第七条中小学德育工作要注意同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紧密结合,要注意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促进形成良好的社区育人环境。
第八条中小学德育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应当在保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充实和完善。
第九条德育科研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指导下,为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服务。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十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基本规章,宏观指导全国的中小学德育工作、校外教育工作、工读教育工作。
第十一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设立或确定主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职能机构,地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设立或确定主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职能机构,也可由专职人员管理。
第十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德育科学研究部门和学术团体的作用,鼓励德育科研人员与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中小学教师密切合作开展课题的研究,还要为德育科研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创造条件。
第十三条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定期开展中小学德育专项督导检查,建立切实可行的德育督导评估制度。第十四条中小学校的德育工作应实行校长负责的领导管理体制。中小学校长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主持制定切实可行的德育工作计划,组织全体教师、职工,通过课内外、校内外各种教育途径,实施《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
第十五条普通中学要明确专门机构主管德育工作。城市小学、农村乡镇中心小学应有一名教导主任分管德育工作。
第十六条少先队和共青团工作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协助学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作用。
第十七条中小学校应通过书面征询、重点调查、访谈等多种方式了解社会各界对学校德育工作的评价以及学生毕业后的品德表现,不断改进德育工作。
第三章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
第十八条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是小学生和中学生的必修课程。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课的教材包括:课本、教学参考书、教学挂图和图册、音像教材、教学软件等。
第十九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课程建设;组织审定(查)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教材。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指导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的教学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课程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各级教学研究机构中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研员具体组织教师的培训工作、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评估,帮助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有计划地培养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第二十一条中小学校必须按照课程计划开设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不得减少课时或挪作它用。中小学校要通过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考核,了解学生对所学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常识的理解程度及其运用的基本能力。
第四章常规教育
第二十二条中小学校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及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施行lt;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gt;严格中小学升降旗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升降国旗制度。
第二十三条中小学校每年应当结合国家的重要节日、纪念日及各民族传统节日,引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并逐步形成制度。
第二十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应切实保证校会、班会、团(队)会、社会实践的时间。小学、初中、高中每学年应分别用1—3天、5天、7天的时间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到德育基地、少年军校或其他适宜的场所进行参观、训练等社会实践活动。
第二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小学生守则》、《中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形成良好的校风。
第二十六条中小学应实行定期评定学生品德行为和定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学)、优秀班集体的制度。评定的'标准、方法、程序,依据《中学德育大纲》和《小学德育纲要》施行。学生的品德行为评定结果应当通知本人及其家长,记入学生手册,并作为学生升学、就业、参军的品德考查依据之一。
第二十七条中小学校应当严肃校纪。对严重违犯学校纪律,屡教不改的学生应当根据其所犯错误的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并将处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受处分学生已改正错误的,要及时撤销其处分。
第五章队伍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八条中小学教师是学校德育工作的基本力量。学校党组织的负责人、主管德育工作的行政人员、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的教师、班主任、共青团团委书记和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是中小学校德育工作的骨干力量。中小学德育工作者要注重德育的科学研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努力培养造就中小学德育专家、德育特级教师和高级教师,要创造条件不断提高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二十九条中小学教师要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依法执教,热爱学生,尊重家长,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第三十条中小学校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除应具备国家法定的教师资格外,还应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较丰富的社会科学知识和从事德育工作的能力。
第三十一条各级教师进修学校和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要承担培养、培训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的任务。
第三十二条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班主任的聘任、培训、考核、评优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应当给予奖励。
第三十三条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及其它专职从事德育工作的教师应当按教师系列评聘教师职务。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政策要有利于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要有利于鼓励教师教书育人。在评定职称、职级时,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实绩应做为重要条件予以考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做出突出成绩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应当给予表彰。
第三十四条中小学校全体教师、职工都有培养学生良好品德的责任。学校要明确规定教师、职工通过教学、管理、服务工作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的职责和要求,并认真核查落实。
第六章物质保证
第三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为开展德育工作提供经费保证。
第三十六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不断完善、优化教育手段,提供德育工作所必须的场所、设施,建立德育资料库。中小学校要为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订阅必备的参考书、报刊杂志,努力配齐教学仪器设备。
第三十七条中小学校应在校园内适当位置设立旗台、旗杆,张贴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室内要挂国旗。校园环境建设要有利于陶冶学生的情操,培养良好的文明行为。
第三十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建立中小学生德育基地,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场所。
第七章学校、家庭与社会
第三十九条中小学校要通过建立家长委员会、开办家长学校、家长接待日、家长会、家庭访问等方式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改进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利用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大众传媒大力普及家庭教育的科学常识;要与工会、妇联组织密切合作,落实《家长教育行为规范》。
第四十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争取、鼓励社会各界和各方面人士以各种方式对中小学德育工作提供支持,充分利用社会上的各种适宜教育的场所,开展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的活动;引导大众传媒为中小学生提供有益的精神文明作品;积极参与建立社区教育委员会的工作,优化社区育人环境。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规程自x年4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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