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债权债务抵销(合同法债权债务抵销的规定)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合同法债权债务抵销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债权债务抵销的条件: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2、被抵销债务已到期;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4、不具有不得抵销的情形。
《民法典》第568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
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
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569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企业法定抵销有哪些条件企业法定抵销条件如下:1、债务到期、当事人互负债务共享债权、债务标的物种类和质量相同;2、到期债务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3、抵销的基础是双方既互相负债又互相分享债权;4、只有债务没有债权,或者只有债权没有债务,没有抵销;5、债务标的物种类和质量相同,债务标的物种类或质量不同的,不能抵消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
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
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抵销权具有溯及力是指什么抵销权具有溯及力是指债务抵销的可追溯性和效力,即债务抵销可以追溯到相互债务之间的关系,并根据抵销金额消除债务的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相互承担到期债务的,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和质量相同的,除法律规定或者合同性质不能抵销外,任何一方都可以抵销自己的债务和对方的债务。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
通知到达对方后生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
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
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债权债务抵销的条件是: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3、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
留置权与抵销权有什么区别吗留置权与抵销权主要有以下区别:1、性质和目的不同。
留置权系担保物权,其目的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而抵消权在性质上为形成权,其行使的目的在于使当事人之间对立的债务于等额上归于消灭;2、适用条件不同。
留置权一般只存在于一个合同关系;而抵消权则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债的关系。
恋爱期间借款结婚后是否需要偿还恋爱期间的借款结婚后需要偿还。
需要偿还的债务有:1、恋爱期间借款,法律上男女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恋爱期间应返还贷款;2、根据规定男女双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登记而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同样可以知道,恋爱期间的债务不会因为婚姻而成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在恋爱期间借款,婚后也还;3、如果婚前债务用于购买夫妻婚后财产,则存在婚后债务抵消或部分抵消。
三方债权债务能否抵销什么情况下不能抵消三方债权债务能抵销。
不能抵消的情形认真:1、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
2、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
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情形主要有:(1)必须履行的债务不得抵销。
比如应当支付给下岗工人的生活保障金,不得用以抵销工人欠企业的债务。
(2)具有特定人身性质或者依赖特定技能完成的债务不得抵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合同法债权债务抵销,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查阅本站其他法律知识。
来源链接:https://www.falvshike.com
本站声明: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法律时刻来源链接:https://www.falvshike.com
本站声明: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法律问题免费咨询,老师微信:Huhusfsf (点击复制微信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即答官方结合法律法规整理并发布,多数内容为本站原创。极少部分为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投诉邮箱:it137fx@163.com 如需转载请附上本文完整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