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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公司管理的规章制度甄选通用版10篇

文章转自:法律时刻
摘要: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7、项目经理及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和会议。第六十三条、项目经理的权限1、组阁权:确定与工期相适应的管理组织,可根据公司有关人事规定自聘或辞退管理人员、后勤人员。2、生产经营权:全权负责项目施工生产的经营,包括配合建设单位。3、劳动用工权:自行解决劳务人员的选用,只能签定以完成某项项目施工任务为期限的计件工、计时工的使用合同书。不得私自签订中长期合同工,劳务合

公司管理的规章制度精选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行为,全面提升公司整体服务水平、环境适应能力及市场竞争能力,使公司健康而正高效地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作息安排

第一条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因季节或其它原因需要调整时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二条周日全天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期间如需加班,公司将根据工作情况安排适时调休。

第三章考勤制度

第一条公司实行当日到岗签到制。迟到、请假、旷工后到岗须及时签到并注明报到时间。代签按迟到论处。办公室具体负责签到和考勤统计。

第二条超过上班时间30分钟内签到按迟到论处;超过上班时间30分钟至3个小时内(含3个小时)签到按旷工半日论处;当日超过3个小时以上按旷工一日论处。

第三条提前30分钟内下班按早退论处;提前30分钟至3个小时内(含3个小时)下班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个小时以上下班按旷工一日论处。

第四条请假应提前书写《请假条》并当面交上级批复。特殊情况不能当面请假应向直接上级致电说明,请假期满报到后须及时补写《请假条》,由上级签字后交办公室存档。

第五条请假一日内(含一日)由直接上级批准。超过一日,需经直接上级签字后报由副总经理签字批准。

第六条连续长时间加班可由公司安排适当调休。因培训和个人工作延误需要加班不包括在内。

第七条请假、调休未经批准而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

第八条因公不能按时报到或提前离岗须向直接上级及时说明。

第四章室内规范

第一条办公室行政人员负责来访客人的接待、引见、服务和送别。

第二条客人来访时应主动起身迎接。接待时要礼貌大方、热情周到。经过简单沟通后应及时告知相关人员具体接待。

第三条客人落座后,应主动递送茶水;客人离开时,应主动送别;客人离开后,应及时收拾整理。

第四条办公电话禁止长时间占用,禁止接打私人电话。

第五条办公用品要注意经常维护,尽量避免人为损坏。

第六条上班时间禁止上网私自聊天、打游戏、赌博、从事和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七条禁止正常工作时间在办公大厅睡觉、大声喧哗、吵闹或大声播放音乐;禁止在办公室吸烟、喝酒、随地吐痰。

第八条办公场所人人都需保持个人工作区域整洁干净,不得随意丢放垃圾、污垢或碎屑。

第五章值日规定

第一条公司实行卫生轮流值日制。具体安排详见《卫生值日表》。

第二条当天值日人员应在下午下班后负责倒垃圾、洗地板、擦桌面等清洁整理工作。办公室无人值守时应检查、关闭所有电器、门窗后再离开。

第三条垃圾、废弃物、污物的清除应按照要求倒在指定位置。

第六章行政规定

第一条一个上级的原则。上级不得越级指挥,可以越级检查、指导、协助和了解情况;下级不得越级汇报,可以越级申诉和上诉。相互间不得跨部门指挥和汇报。(特)财务部经理在财务上服从总经理,在行政上服从副总经理。

第二条下级必须服从直接上级管理。对上级的安排持有异见可向上级的直接上级投诉。对上级裁决不满可向上级的直接上级申诉。错误指挥或错误判断上级指挥经上级裁决后,有责任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第三条直接上级缺席或不服从公司统一管理时,由直接上级的上级负责管理指挥和协助。

第四条公司员工每两个月进行一次述职,以接受总经理的当面质询。副总经理负责具体安排。

第五条副总经理是公司行政工作的常务执行人。办公室协助执行。

第六条总经理是公司行政工作的最高负责人和重大事务的最高决策者,遇重大情况时,总经理有权对公司进行调整。

第七章会议规定

第一条领导召开会议要改进作风、缩减时间、提高质量、注重实效。员工参加会议要准时到席、调整手机、禁止吸烟、做好笔记。

第二条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全体员工会议的通知、组织、主持和会议笔记。

第三条部门和小组会议由部门或小组负责人召集、主持和笔记。

第八章安全规定

第一条公司要求所有管理人员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员工安全教育,时常提醒员工注意个人人身、财产和公司财物安全。

第二条员工要自觉遵守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遵照公司要求和上级嘱托,时刻注意对个人人身、财产和公司财物安全的防范。

第三条公司交给个人使用的钥匙不得随意转交他人;未经财务部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将公司物品外带或外借。

第四条禁止在无技术保障的情况下安装、拆卸、维修公司办公用品,特别是带电产品。

第五条员工个人财物应随身携带,不得随意搁置在集体办公场所。

第六条公司要求的保密事项未经公司许可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

第九章印信管理

第一条财务部负责公司印章和合同管理。印章要严格保管,规范使用,未经总经理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外带。

第二条公司正式文件和合同需经财务部经理最后审核后加盖公章。未经总经理同意,空白合同不得随意盖章。

第三条业务外出可携带空白合同。因业务急需可向副总申请领取空白盖章合同。个人携带空白盖章合同不超过24小时。

第四条签定空白盖章合同时增订条款,须及时向副总经理汇报。

第五条空白盖章合同签定后,应及时送交财务部进一步核查,无误后交由办公室统一建档。

第十章档案管理

第一条办公室具体负责档案管理。内容主要包括:规章制度、行政执行手续、会议笔记、人力资源资料、业务资料、工作报告、计划、客户资料、来函来文、合同、活动影像等各种书面和音像资料。

第二条档案管理要分门别类,统一存放,避免损坏和丢失。

第三条档案借阅应严格按照阅读权限和保密规定,未经副总经理同意不得随意向公司以外的人员借阅。阅读档案应抓紧时间,当天阅读当天交还保管。

第十一章财务规定

第一条公司所有财务支出需直接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二条一般情况下大额款项可安排银行转帐。需要收、支现金时由财务部经理直接安排。

第三条财务部经理有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财务执行作出详细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作为本制度附件颁布执行。

第十二章用人制度

第一条公司的大门时刻向人才开放是公司人力资源建设的长期方针。公司将通过人力资源市场、媒体、网络、专业人才推荐机构公开招贤纳士,同时鼓励员工随时通过关系积极发现并引进人才。

第二条新人进入公司后,需进行一周时间(连续七天)的观察。观察期结束后,一经录用,一周观察期计入第一试用月并补发工资。

第三条所有新人一经录用,需进入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合格进入正式聘用期,并签定《劳动合同》。

第四条新人试用期间表现突出可提前结束试用。进入正式聘用后,享受公司正式员工待遇。

第五条公司随时引进新人加盟,通过周期性的培养和选拔,以保证团队竞争优势快速提升。

第六条员工辞职应至少提前十五天向副总经理递交《辞职报告》,经副总经理批准并安排工作交接后方可离职。

第十三章培训办法

第一条公司要求人人独当一面,重视团队共同成长,通过坚持不断的培训学习,提高每一位员工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

第二条所有公司员工必须接受公司提供的各种培训。新人进入公司至少要接受三天的岗位专业培训,随后的培训由各部门和公司统一安排。培训要讲求实效,长期坚持。

第十四章机构设置

第一条公司主要部门机构图

第二条公司机构设置既要考虑现实需要,做到“人有其职,才有所用”,也要注意公司人力资源储备和企业未来规划需要。

第三条各部门人员要做到“人人尽职尽责,事事尽快尽好”,既要保证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也要加强相互帮助、共同协作。

第十五章业务规范

第一条市场划分:郑州市场划分为北区(中原路、金水路以北,含金水路)和南区(中原路、金水路以南,含中原路)两大业务区。郑州以外市场由副总协调开发。业务开发应注重行业细化。

第二条人员分配:业务经理协同各大区主任和客服主管各自负责本区业务开发和客户维护。公司其他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后统一由副总经理安排业务开发和客户维护。

两大业务纵队

第三条业务协作:业务区内个人非意向客户资源鼓励相互转让。鼓励业务人员之间友情协助、有偿合作。

第四条拜访数量:一个月为一个业务周期。公司专职业务人员一周期每工作日平均最低拜访量第一个月每日新客户拜访3家,回访客户1家;第二个月每日新客户拜访4家,回访客户1家;第三个月及以后每月每日新客户拜访3家,每月重要目标客户不低于3家。行政和后勤人员平均每天联系客户至少1家。

第五条基本任务:按业务税后纯利润当月实收现金累计。专职业务人员第一个月基本任务纯利润3000元;第二个月基本任务纯利润5000元;第三个月基本任务纯利润8000元,以后每月基本任务纯利润10000元。小组和部门基本任务是所辖成员每月基本任务的总和。

第六条每日业务草记:使用统一样式笔记本记录。内容主要包括客户名称、地址、接待人姓名、企业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拜访时间、交谈情况和客户简单分析等内容。业务人员可根据业务需要按此要求进一步完善。业务经理和大区主任负责业务草记的日常抽查和具体情况询问。

第七条上周业务报告:使用统一样式表格。内容包括上周客户拜访情况(客户名称、地址、电话、接待人、负责人和简要拜访情况)、拜访量统计、回访量统计、本周拜访重点等内容。业务人员可根据业务需要按此要求进一步完善。《上周业务报告》在每周一上午9:00前上交业务经理,每周二上午9:00前呈交副总经理,后交由办公室统一建档。

第八条本月业务计划:使用统一样式表格。内容包括上月客户拜访总量统计、回访量统计、目标客户名单、重要意向客户名单、拜访情况分析、个例分析和本月客户拜访方向、新客户开发计划、目标客户回访计划、意向客户签约计划及培训要求等内容。业务人员可根据业务需要按此要求进一步完善。《本月业务计划》在当月第一个工作日上午9:00前上交业务经理,当月第二个工作日上午9:00前呈交副总经理,后交由办公室统一建档。

第九条形象要求:员工要着装整洁,举止得体,作风干练,诚实守信。

第十条日常业务例会:每工作日上午9:00前业务部门业务动员会,每工作日下午5:40后各区业务碰头会,每周六上午10:00前公司业务协调会。公司另有安排时遵照办公室通知执行。

第十一条业务培训:公司重视员工培训,重视团队共同成长,坚持通过持续不断和形式多样的培训,全面提高团队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办公室协助负责业务培训的具体安排。

第十二条业务合同管理:合同填写后需经业务经理和公司财务联合审查,增加特殊条款需经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联合审查。然后由财务部盖章。签订后交由办公室存档。

第十三条业务资料建档:所有业务拜访资料、客户材料等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建档保管。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有权随时调阅。

第十四条业务款收取:本人是个人主导业务收款的主要责任人。收取现金必须要由财务部经理委托的人员陪同。私吞业务款或有意致使业务外流,扣发本人当月全部工资并由本人承担一切损失。

第十五条业务争议裁决:业务裁决要遵循先入为主、深入为重的公平和大局原则。裁决的具体办法是以个人业务报告为依据,同一客户个人最先拜访并连续跟踪回访两次即可判定为个人业务。出现业务争议需首先由直接上级进行裁决。

第十六章薪酬制度

第一条公司薪酬制度坚持按劳取酬、评功论赏,利润分享、共同受益的原则,在充分保障个人利益的同时,也重视增加行政、后勤等其他服务人员的收入,以充分体现公司每个协作体系的利益平衡与和谐发展,维护团队的团结协作与共同成长。

第二条公司所有岗位薪酬一览表:

第三条每月基本工资=基本保底工资+岗位绩效工资。不同岗位的工资和考核标准不同,具体按照公司书面通知执行。

第四条所有人员达不到当月岗位绩效要求实发基本保底工资。业务岗位绩效考核与其当月基本任务挂钩,连续第三个月完不成基本任务,实发当月50%基本保底工资,并由直接上级负责劝退。

第五条津贴:员工试用期间无津贴,进入正式聘用后接受综合考核享受津贴。每月综合考核办法由办公室颁布执行。

第六条提成:第一节公司指派业务按纯利润15%提成;个人业务按纯利润30%提成;当月个人业务纯利润不足1000元,以上提成自动下降10%。第二节个人业务当月纯利润超过3万元以上,超额部分按35%提成。第三节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吸引编外兼职人员提供业务。编外业务由副总经理安排直接洽谈。签约后,员工将至少享有签约业务纯利润总额2%的提成。第四节大区主任每月享有本区业务小组纯利润1—2%的小组业绩提成。第五节业务经理每月享有业务部门纯利润1—2%的部门业绩提成。第六节副总经理每月享有公司整体业务利润1%的公司业绩提成。第七节行政和后勤人员每月平分公司整体业务利润2%的提成。第八节公司有权根据团队和业务发展情况对提成制度进行调整。

第七条财务部每月15—20号间负责发放上月工资,并遵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七章奖罚制度

第一条迟到、早退每次罚款10元。

第二条旷工半日罚款30元,旷工一日按其当月实际工资10%罚款。

第三条每月累计旷工三日或三次立即辞退并扣发当月全部工资。

第四条当月累计请假超过一日,停发请假期间基本工资。

第五条违反本制度中其它任意一项规定,每次至少罚款10元。因违反制度造成个人和公司利益损害的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处罚由办公室开罚单并当即收取现金,交由财务部保管。

第七条公司定期对优秀和具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实行奖励。每月罚金作为行政奖金,用于奖励当月综合表现优秀员工。

第八条优秀员工享受一月免值日待遇和一日有薪休假。

第九条每年业绩最佳前两名员工将获得公司提供的年度业绩大奖。奖额根据年度总利润决定。获奖员工按双方业绩比例分享奖金。

第十八章补充说明

第一条本制度是公司20__年制度建设的过渡版本,由总经理签字批准后颁布实施,办公室负责保管。公司享有本制度最终解释权。

第二条公司每一位员工有权随时借阅,不得损坏、丢失、随意涂改。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将本文件复印或转借给公司以外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各部门负责人须根据本部门工作需要逐步制订具体的操作流程,报经副总经理批准后,作为本制度附件颁布实施。

第四条本制度执行期间,员工如有修改建议,可直接向办公室说明。办公室经过汇总后以书面形式呈报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对建议的适宜性、充实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审,并作为参考资料用于制度修订。

第五条总经理因有特殊安排不受本制度考勤约束。其他工作人员因公不能经常按本制度考勤约束,须报由副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副总经理外出时暂由财务部经理杨琳代行其职权。财务部经理同时外出可直接向副总经理电话请示。

公司管理的规章制度精选篇2

1、树立正确的科学态度,自觉地按照法律和道德行为使用计算机进行与信息有关的活动。

2、学生进入本室要衣冠整洁,要穿鞋套,要注意室内卫生,不准乱扔纸屑杂物,不准带入食物饮料,以保持机房的`整洁干净。严禁喧哗、打闹,要保持室内安静。

3、学生上课、上网要按指导教师的要求,严格操作规程,不准随意操作,发现问题及时与老师联系。

4、爱护设备设施,不准在电器或桌椅上乱刻乱画,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也不得擅自拆卸电脑,取走电脑设备的零部件。违者,以盗窃行为论处。

5、未经指导教师或管理人员批准严禁私自在微机内安装应用程序和拷贝游戏软件,不准使用非本室软件。

6、要上有利于身心健康发展的网站,学会从网络中获取信息的方法,并能合理使用所获取的信息资源。

公司管理的规章制度精选篇3

第一条 为加强居住区绿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居住区绿化水平,根据《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居住区,是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包括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居住区绿地是指为居住用地范围内的居民服务而配套建设的绿地,包括居住区内公园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含屋顶绿地、垂直绿化)。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居住区绿化管理。

各县(市)和科技园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及其他独立的大工矿厂区的居住区绿地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条 居住区建设项目配套绿化设计方案必须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报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第六条 绿化设计方案审核应以下列法规和规范为依据:

(一)《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

(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三)《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设部 建城[1993]784号文件);

(四)《浙江省城市绿地植物配置技术规定(试行)》(省建设厅建城发[20xx]221号文件);

(五)《宁波市园林绿化树种规划》(市政公用[20xx]101号文件);

(六)其他相关规范和标准。

第七条 绿地设计方案申报时涉及到原有绿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绿化设计方案中说明原有绿化情况,对有价值的原有绿地应当予以保留、利用。

第八条 居住区建设项目配套绿化的植物种类配置,应当以乡土树种为主,并坚持多样化原则。

第九条 居住区内(包括别墅),凡属居住区业主共有土地使用权,并经城市规划部门确定为绿地的,原则上不得进行隔离性设置。

第十条 居住区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应委托有相应绿化设计和施工资质的单位设计和施工,并实行质监或监理。

第十一条 绿化施工应符合下列国家和地方标准:

(一)《城市绿化工作施工及竣工验收规范》(CJJ/82一99);

(二)《浙江省园林绿化技术规程》(J10123一20xx);

(三)其他有关市政公用设施施工规范。

第十二条 居住区建设项目配套绿化竣工后,应按基本建设程序报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第十三条 居住区绿地竣工验收应当以批准的绿化设计方案和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为依据。

第十四条 居住区绿地竣工时,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所在区域确定绿地养护管理标准和绿地养护范围。

居住区绿地养护管理范围为用地红线范围以内的居住区绿地(含用地红线以内居住区围墙以外的绿地)。

居住区用地红线以内围墙外的绿地,应当按照道路绿地养护管理标准进行养护管理,物业公司养护有困难的,可委托专业养护单位进行养护管理。

第十五条 居住区绿地养护责任按下列规定确定:

(一)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公司负责养护;

(二)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辖区街道办事处负责养护。

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成后居住区绿地的监督和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十六条 经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原围护性隔离用地范围内的绿地,养护责任按下列办法确定:

(一)物业公司和住户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绿地养护协议的,以协议为准;

(二)没有协议的,按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确定。

第十七条 居住区绿地改造设计方案应报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居住区绿化改造不得改变原有绿地性质和减少原有绿地面积。因特殊情况确需改变原有绿地性质或减少绿地面积的,应当按规定程序报有关部门审批,并办理易地绿化手续。

第十八条 绿地养护责任单位有义务对占用、毁坏绿地及其他损坏居住区绿化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并及时报告所在地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九条 养护责任单位未履行职责造成绿化损害的,由绿地养护责任单位负责赔偿损失。

第二十条 居住区内发现有占绿、毁绿及其他损坏绿化和绿化设施的行为,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调查取证,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可按照《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责任或人员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xx年3月1日施行

公司管理的规章制度精选篇4

一、为促进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建章立制的质量,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汇波公司针对生产、经营、技术、管理等项活动所制定的管理规范的总称。

三、本规定适用于汇波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计划、起草、审核、颁布、解释、修改、备案和废止等相关活动。

四、制定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坚持依法制订的原则;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

2、坚持从企业实际出发,符合企业改革和发展总体目标;

3、坚持政企分开,有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4、注意制度间的协调性,避免各项制度之间冲突和遗漏;

5、遵循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适时修订,定期清理,统一规范的原则。

五、制定规章制度的要求。

2、准确性:规章制度用语应当准确、简洁,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3、可操作性:具有操作的相关流程,明确相关工作的负责部门和责任人;

4、实际性:高标准切合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

5、稳定性:能在一定时间和一定范围内适用;

6、服务性:制度本身应体现服务企业发展的需求。

六、公司管理中心总经理行使规章制度的审核、批准、修订和废止权

七、公司管理中心行政组是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规章制度体系的编制工作;

2、负责组织拟定规章制度制定的年度计划;

3、根据规划督促、检查、协助各部门起草规章制度草案;

4、起草公司综合性规章制度;

5、负责规章制度草案规范的审核;

6、组织规章制度草案论证、修改、定稿、报送、审批等工作;

7、负责收集规章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修改和废止有关规章制度的建议;

8、负责规章制度编号的管理工作;

9、负责规章制度的保管、存档工作。

八、公司管理中心总经理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规章制度草案的文字审核工作;

2、负责规章制度的行文规范审核工作;

九、公司职能部门根据规章制度体系整体规划,制订本部门规章制度年度计划。

十、管理中心行政组对各部门提出的规章制度年度计划进行协调和审核,编制公司规章制度制订年度计划。

十一、起草规章制度应注意规章制度彼此之间的协调和衔接,并就规章制度之间对同一事项的不同具体规定在上报时作出专门说明。

十二、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业务的规章制度,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起草小组起草,管理中心行政组协助。

十三、规章制度的起草,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收集资料,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企业的相关规定;

2、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

3、撰写草案;

4、将草案发至集团相关单位征求意见;

5、汇总意见,修改草案;

十四、规章制度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目的:清晰简洁说明本制度控制的活动和内容。

2、适用范围:明确规章制度所涉及的有关部门(单位)、人员、事项和活动。

3、职责:规定实施本制度的部门(单位)或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4、制度规范的内容、要求与程序;对相应经济活动的约束与要求。 5、相应活动、事项的详细流程,附相关的工作流程图。

6、支持性文件和相关记录、图表,包括与本制度相关的支持性文件、规定,各种应保留的相关记录、表格、单据等。

十五、规章制度篇章结构排列可根据内容多少分为章、条、款、项、目结构表达,内容简单的也可直接以条的方式表达。章、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十六、规章制度草案完成后应送相应职能部门、基层企业和员工代表征求意见。

十七、被征求意见的部门应认真研读,对制度草案进行修改。征求意见的部门应将各部门的修改意见存档备查。

十八、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在广泛采纳多方意见,修改完善规章制度草案后,并报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

十九、规章制度草案经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起草部门填写规章制度审核表,经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将草案及审核表送管理中心行政组审查。

二十、管理中心行政组对规章制度草案进行下列审查:

1、是否符合法规的基本原则;

2、与公司现行规章制度是否协调;

3、草案结构、条款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的要求和技术规范;

4、是否切合企业实际和体现权责利对等原则。

二十一、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由管理中心行政组送管理中心总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十二、以公司名义下发的规章制度,由管理中心行政组负责编号、印刷、发放;以公司职能部门名义下发的规章制度,由主管部门编写、印刷、发放。

二十三、首次颁布的制度为试行文件。试行期为一年,试行期后经修改的文件为正式文件,正式文件根据需要每二年修改一次。

二十四、规章制度发布后5日内,主管部门应送公司档案室备案。二十五、规章制度一经颁布生效后,公司各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二十六、为加强规章制度的动态管理,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制度制定部门每年向各相关部门征求规章制度执行意见,搜集规章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便适时修订。

二十七、各相关部门在执行规章制度过程中,对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记录,并及时通知管理中心行政组。

二十八、规章制度的`修改和废止应由规章制度的制定部门提出建议,管理中心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审定。

二十九、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修正。

1、规定事项不能切合现行经营方针或事实需要的。

2、规定事项局部已不适用的。

3、规章制度的局部与政府有关法令相抵触的。

4、同一规章制度内容前后重复矛盾的。、

5、同一事项所须适用的各种规章制度,其内容彼此冲突矛盾的。

6、所涉及的部门名称,已与现制不符,或原规定事项的主管或执行部门已经裁并或变更的。

三十、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废止。

1、规定事项与现行经营方针相悖或不符的。

2、已与现实情况完全不相切合的。

3、同事项已有新规定并已公布施行的。

4、规定事项已执行完毕,或因情势变迁,已无继续施行必要的。

公区内吸烟,随时保持办公区整洁。一次乐捐50元。

公司管理的规章制度精选篇5

一、凡拟成立婚姻介绍机构的,一律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申请,将填好的江苏省婚姻介绍机构申请登记审批表及验资证明报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查同意后,逐级上报省民政厅审批,经批准后凭江苏省婚姻介绍经营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方可经营。

二、本着提高质量,控制数量的原则,每个县(市)、区原则上只办一个婚姻介绍所,省辖市可办1-2个,为辖区内群众服务,介绍所不得设立分支机构。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应会同公安、工商部门对辖区范围内的无证婚姻介绍所进行取缔。

三、各婚姻介绍所的收费标准须经当地物价部门审核批准,要公开服务项目,向征婚者出具正规发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四、婚姻介绍所更换办公地点及法人代表须报县、市两级民政部门批准,并报省民政厅备案。凡经批准的介绍所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开业;经营满3年的应重新更换许可证,否则取消经营资格。婚姻介绍许可证不得转让。

五、不得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作虚假言行。禁止搞虚假相亲、严禁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婚姻介绍,严禁借婚姻介绍名义骗妇女。

六、征婚者必须无配偶,申请时应出具本人户口和身份证,如实填报自己的'工作单位、家庭地址和经济状况等。介绍所对征婚者的情况必须认真审查,对材料档案妥善保管,做到安全、保密。加强防范意识,严防有人利用征婚搞违法活动。

七、对不按婚姻介绍所管理规定办事、年度检查不合格的介绍所,民政部门可限期整改、处罚直至撤销。其中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可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八、婚姻介绍所应认真学习、积极宣传婚姻法律法规,提高服务水平,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要把婚姻介绍所办成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窗口。

婚姻介绍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婚姻介绍管理,规范婚姻介绍服务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婚姻介绍服务的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和征婚当事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有偿婚姻介绍服务,应当成立婚姻介绍机构。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无偿公益性婚姻介绍服务活动,应当事先向婚姻介绍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条 婚姻介绍服务和征婚、应征,应当坚持自愿、诚实、信用、守约的原则。

婚姻介绍服务,应当充分尊重征婚当事人的意志。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全市婚姻介绍机构及婚姻介绍服务活动的行政主管部门。

县、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婚姻介绍机构及婚姻介绍服务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 市民政部门对婚姻介绍机构的设置,应当进行合理规划、科学指导、总量控制。

民政部门在对婚姻介绍机构及婚姻介绍服务活动的管理中,应当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坚持依法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

民政部门应当对婚姻介绍机构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民政部门应当认真受理婚姻介绍机构和征婚当事人的有关投诉,维护其合法权益,并为婚姻介绍机构及公益性婚姻介绍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服务。

第七条 成立婚姻介绍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和相应的办公设施;

(二)有三名以上经民政部门业务培训的从业人员;

(三)从业人员品行良好、作风正派,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四)有完善的机构章程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五)符合其他法定条件。

第八条 成立婚姻介绍机构,应当向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机构名称;

(二)从业人员花名册及有效身份证件;

(三)主要负责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介绍信;

(四)服务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五)机构章程草案和有关内部管理制度。

第九条 成立婚姻介绍机构,应当先报县、区民政部门审核。县、区民政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条件的报市民政部门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市民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县、区民政部门的审核意见之日起十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发给相应证明;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答复,说明理由。

取得市民政部门核发的婚姻介绍机构批准证明的,按国家规定到工商等相关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等有关手续。

第十条 婚姻介绍机构变更名称、住所和主要负责人等主要登记事项,或者分立、合并以及停办的,应当先报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到工商等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一条 婚姻介绍机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为未达到法定婚龄者或有配偶者进行婚姻介绍;

(二)禁止从事涉外和港、澳、台同胞及华侨的婚姻介绍服务活动;

(三)不得为无有效证件或证件不全的征婚人和应征人进行婚姻介绍;

(四)不得同时为两个以上征婚人或应征人介绍同一个应征人或征婚人。

第十二条 婚姻介绍机构进行婚姻介绍服务,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对要求提供婚姻介绍服务的征婚当事人进行登记并办理登记手续,登记手续必须由征婚当事人本人办理;

(二)婚姻介绍登记服务期限为一年,从办理征婚登记手续之日算起;

(三)在婚姻介绍登记服务期限内,按照征婚当事人的合理要求提供认真、良好服务,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者敷衍推诿;

(四)为征婚当事人保守秘密,不得向非婚姻介绍服务对象泄漏征婚当事人的登记事项或向其他征婚当事人告知征婚当事人明确表示不能告知的有关事项;

(五)对在婚姻介绍登记服务期限内未介绍成功的,服务期满后撤销登记,退还征婚当事人的所有资料和有关证件;征婚当事人要求继续提供婚姻介绍服务的,按本条规定重新进行登记并提供服务。

第十三条 婚姻介绍机构在进行婚姻介绍服务活动时,应当公示办事程序、各项工作制度、从业人员身份及收费项目和标准。

婚姻介绍机构应当严格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收费。

第十四条 婚姻介绍机构应当认真核查征婚当事人的身份、婚姻状况及其他基本情况。

第十五条 征婚人应当向婚姻介绍机构提交本人户口、身份证和婚姻状况有效证明,并如实提交本人工作、经济收入、居住条件、子女抚养等其他基本情况资料。

第十六条 市民政部门应当对婚姻介绍机构进行年度审核。

婚姻介绍机构应当在每年第四季度持有关材料到市民政部门办理年度审核手续。

第十七条 未经市民政部门批准成立婚姻介绍机构,擅自进行有偿婚姻介绍服务的,由民政部门责令停止活动,并处以20__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八条 婚姻介绍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为未达到法定婚龄者或有配偶者进行婚姻介绍的;

(二)从事涉外和港、澳、台同胞及华侨婚姻介绍服务活动的;

(三)为无有效证件或证件不全的征婚人和应征人进行婚姻介绍服务的;

(四)同时为两个以上征婚人或应征人介绍同一个应征人或征婚人的。

第十九条 婚姻介绍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可处以500元以上20__元以下罚款:

(一)婚姻介绍机构变更主要登记事项或者分立、合并以及停办,未按规定程序报民政部门审核同意的;

(二)为代理他人征婚或应征者办理征婚登记手续的;

(三)在婚姻介绍登记服务期限内不按征婚当事人的合理要求提供婚姻介绍服务的;

(四)违背征婚当事人意志或违反约定泄漏征婚当事人秘密的;

(五)不公示办事程序、工作制度、从业人员身份及收费项目和标准的;

(六)不接受市民政部门年度审核的。

第二十条 征婚当事人在征婚和应征登记时,故意隐瞒个人真实情况、提交虚假资料的,由民政部门处以200元以下罚款;给婚姻介绍机构或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对民政部门依照本办法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二条 为从事有偿婚姻介绍服务,向民政部门提出成立婚姻介绍机构的书面申请,民政部门拒绝受理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既不办理又不给予书面答复的,申请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婚姻介绍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实施中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民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婚介服务流程

收集信息:我们将要求所有申请人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各种资格认证原件,并留下复印件备案,申请人须按照婚介的统一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表(个人信息表中将包括基本信息和婚介的免责声明),并同时签订对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的法律文件。

核实信息: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婚介将认真核对,并且验证其提供的各种证件的真伪,

整理信息: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婚介将会员资料加以分类归档,尊重和保护会员的个人隐私。婚介承诺不出售、交换会员个人信息;未经授权不滥用任何会员个人信息,不将会员的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方,婚介将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会员个人密码和信息的安全。

审批会员:经过核实,符合婚介要求的申请人将成为正式会员,同时婚介与其签订个人资料授权使用声明。经过核实被确认为无效信息的申请人,婚介将拒绝批准其为会员,同时保留其不良记录,其个人资料将如实返还。 会员权利:所有会员从被确认为会员之日起,都将被视为最尊贵的客户,敬请 接受婚介提供的各项卓越服务,具体服务参见基本客服项目、自助式客服项目以及个性化客服项目。

公司管理的规章制度精选篇6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会计和出纳组成。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五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财务工作管理

第八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六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七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支票管理

第十八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十九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条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一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条规定处理。

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二条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账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现金管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五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__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六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七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二十八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二十九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十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二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三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四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三十五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三十六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处罚办法

第三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账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三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管理的规章制度精选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各项事务的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采用横向联系、纵向整合、竖向协作等经营方式,真正实现个人经济提高创收,公司经济基础不断发展壮大,并使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全体股东及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的规定和决定、纪律。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各项管理包括公司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物业管理、劳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

第二章:公司管理;

公司管理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文印管理、公司财产及办公用品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第四条、档案管理:

1、归档范围:公司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规范、标准图集、财务审计、劳动工资、人事档案、会议纪录、决议;聘任书、协议合同、项目管理方案、通知、通告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2、档案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3、档案的借阅;总经理、副总经理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管理人员办理手续,直接提档。公司其他人员借阅档案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4、借阅的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用要摘录或复制的,密极档案必须经总经理批准,一般档案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复制。

5、公司所聘员工的相关技术职称及各类证书,属公司无形资产,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同意,任何个人或公司负责保管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借口,外借其他经济组织和团体使用,对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离聘人员,向公司索要证书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由本人赔付公司为此证件支出的培训费、工资等相关费用及本人在工作期间领用的用具用品等,若当事人在工作期间曾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进行经济赔偿,对拒不进行赔偿,而又情节恶劣的,公司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当事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五条、印鉴管理

1、公司印鉴由办公室和业务、财务部门分别保管。

2、印鉴的使用一律经公司总经理许可,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允许后方可加盖,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3、公司所有需要加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第六条、文印管理

1、文印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2、确需到公司以外去打印的文件、资料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由具体打印人员将原件、废件全部收回交办公室集中处理,严防泄密,如违反此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第七条、公司财产及办公用品管理

1、公司库房由材料设备股负责管理。

2、库存、入库材料设备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锈蚀,并应统一编号、分类、排放。

3、公司各股室办公用品由办公室负责统一采购。

4、各股室应按实际需用量领取,不得私用、浪费。

5、各股室配备的电脑等高档办公用品的采购、更换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指定专人负责。

6、办公电脑使用人员要保持用品干净、整洁;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如违反以上规定造成工作延误或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

第八条、公司资质及职能股室

1、公司所属业务股、办公室、资料室面向市场,均实行有偿。

2、公司所属机械设备、场地面向市场,均实行有偿。

3、公司允许有信誉的单位或个人挂靠,但须收取1-3%的管理费用,所发生的税金、人工工资、质量、安全保证金等相关费用均由挂靠人负担。但介绍人或推荐人应对信誉户进行详细调查,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直接责任人负责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4、凡有要求陪标、标书制作、工程资料等服务的单位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并收取费用,费用额以市场价为基础

第九条、报刊及邮发管理报刊征订、文件邮发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征订,但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第三章:财务管理

第十条、公司一切财务、会计活动均应符合《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具体会计核算遵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本财务管理内容属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各股室、2项目部、厂及各职能人员应严格遵守执行。

第十二条、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合理使用、降低风险、加速周转、提高效益、减少压占。

第十三条、为保证库存现金的安全合理,公司下属各部门应按规定限额提取备用金,一般不超过20__-5000元,备用金的支取必须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办理。备用金的支取必须注明用途、金额。

第十四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以任何借口坐支或挪用营业收入款,否则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章程、制度的规定予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将由公司提起诉讼,依法索赔。

第十五条、各项目部、厂应经常和客户保持联系,按期进行帐款催收,由主管副经理和财务部门监督。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应进行年度可行性分析,以便为固定资产的增减提供准确依据。

第十七条、支票管理严禁签发空白支票;持票人应妥善保管,如丢失将由个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支票印鉴应由专人分别保管。

第十八条、信贷管理由财务部门统一负责。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税法规定,按时缴纳各种税金及员工“两金”、职工医疗保险等。

第二十条、参加工程的决算会议。

第四章:合同管理第二十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合同意识,强化法制观念要求股东及员工极积学心《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第二十二条、业务部门应根据合同履行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分析、记录、总结。为合同的完善提供依据。

第二十三条、业务部门对合同的文本应逐字逐句进行推敲研究,力求杜绝漏洞;杜绝含有模糊不清、模棱两可的条款词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施工合同由业务部门(预算股)统一负责保管。

第二十五条、公司内部项目承包合同由办公室负责保管。

第二十六条、物业管理部门签订的合同,由物业部门负责保管,但应转办公室留存一份,以便存档。

第二十七条、材料设备部门签订的采购合同由材料设备部门负责保管,并转财务股一份作为记帐凭证。

第二十八条、预制厂签订的供销合同由预制厂设专人负责保管,并转财务股一份以备查存。

第五章物业管理

第二十九条、本物业管理是指公司所属财产、房屋、楼院及配套设施、设备、场地管理。物业管理部门要及时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

第三十条、物业管理部要与业主依法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服务内容,合同要求详尽、实用。

第三十一条、物业管理部门应就本公司的物业管理范围内财产、设施设备等建立台帐,做到有序管理。

第三十二条、物业管理应设立专门银行帐户、帐表、合同,独立核算帐目,分别设立会计、出纳做到钱帐分离,严禁一人统收统管。

第三十三条、物业管理部门应对物业合同的履行和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了解、掌握,按月、季度向主管副总经理汇报。

第三十四条、及时掌握汇总业主、市场反馈信息,为物业管理工作的完善和提高,提供详实可行的原始资料。第六章劳务和工资管理(一)员工的聘用

第三十五条、公司及各项目部、预制厂用员工应本着精简的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第三十六条、公司所聘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政策,做到依法办事。

第三十七条、公司所聘人员必须遵守本公司章程、改制方案和公司制定的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公司聘用人员严禁私自对外提供专业服务。

第三十九条、公司所聘人员不得使用公司财产、用具、图片、图书、资料、档案等领人情。

第四十条、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定聘用合同

(二)工资及奖金

第四十一条、公司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和效益分配制,劳务人员实行计件制、计时制、计工制。

第四十二条、公司聘用的人员,凡实行年薪制的“两金”按比例上缴,实行计件制、计时制人员,按考勤自然天数计缴。

第四十三条、公司员工年度工资及奖金总额,由总经理按章程的规定拟订。

第四十四条、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施的工资系列。

第四十五条、员工的奖金由公司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第四十六条、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参照《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标准为员工的基本工资。

(三)辞职、辞退、开除

第四十七条、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必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四十八条、员工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第四十九条、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0日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报告,否则,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付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付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五十二条、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务、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付赔偿责任。

(四)奖惩制度

第五十三条、为了对公司发展有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以及对不良行为者给予惩处,进而促使全体员工努力工作,奋发向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五十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五十五条、本公司奖励办法如下(具体办法由董事会临时决定):[1]嘉奖[2]记功[3]授予荣誉称号

第五十六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公司股东或员工承揽到工程。纳入公司管理的,按工程结算扣除前期费用后的总价给予1%的经济奖励,但承揽人必须配合公司进行进度款及最终尾款的催收工作;不纳入公司管理,而以公司名义自已承建的工程,公司给予大力支持,但要视工程实际情况须收取1-3%的管理费,承建者的工资、奖金、福利及承建者本人所需缴纳的“三金”(三金指职工医疗保险及大病医疗、职工养老金、职工失业金)等所有费用将由本人承担,公司不再负担。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敢于制止、揭发各种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司财产,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或挽回经济损失的;5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的;对社会作了贡献,使公司获得良好的社会信誉的;以上未注明具体奖励办法、种类的,其奖励办法、种类视绩效程度而定。

第五十七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工资奖金、辞退、开除、追究经济责任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己,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坏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0、泄露公司秘密,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11、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的;

13、私自挪用公司资金的;

14、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认为应予以处罚的。员工有上述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应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七章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第五十八条、工程项目管理执行的原则以现场文明施工为外在要求,以质量、工期、安全、效益为中心内容,以抓好施工现场管理,营造良好企业形象为重点,以强化项目成本核算为手段,内抓现场,外抓市场,调整结构,提高效益。

第五十九条、工程项目管理系指项目的施工阶段即从施工的准备阶段开始至竣工验收及竣工后全过程的管理,其基本内涵是:以项目工程为核算单位,以个人经济负责为基础,以项目的施工安全、工期、质量、成本的全过程管理为内容,按管理层和劳务层分离的形式,以经济手段的项目责任制6的合同管理,使每一个项目由不独立的单纯生产体,转变为内部相对独立的经营管理实体。

第六十条、项目经理的产生项目经理通过招标选聘、自荐选举、论辩考评、公司择优聘任产生,其身份是受公司法人代表委托就某一项工程进行管理,直接对总经理负责,项目经理受法定代表人委托,进行项目管理,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项目经理在工程管理过程中违规管理;不胜任或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解除其项目经理职务;情节严重的有权要求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项目经理及项目部的产生与组建时间以单项工程周期的寿命为计算单元。

第六十一条、项目班子人员的组成按照公司人事管理的规定,原则上由项目经理提名在全公司中优化招聘组建,劳务和其他人员面向社会招聘,成立项目管理班子。项目部管理人员执行年薪制和效益分配制,劳务人员实行计件制、计时制、计工制,按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执行,对不服从生产安排,不遵守劳动纪律,有破坏阻碍生产者,可劝退或辞退,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依法索赔。

第六十二条、项目经理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公司决策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办法,自觉维护企业的利益和股东的利益,确保公司制定的各项经济指标的全面完成。

2、在项目管理中,严禁工程整体对外发包,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成本和现场管理全面负责。

3、组织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方案,制定安全生产及保证质量措施并组织实施。

4、科学组织和管理进入现场工地的人、财务等资源,作好人、物、设备的调备,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履行与公司签定的项目责任合同,提高综合经济效益。

5、组织制定项目内部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各项规章制度,搞好与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业务联系和经济往来,定期向总经理报告工作。

6、严格财经纪律,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公款,与建设单位结算的各项费用一律通过公司财务、帐户,方可使用,推行各种形式的项目责任制,正确处理公司、项目部、股东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7、项目经理及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和会议。

第六十三条、项目经理的权限

1、组阁权:确定与工期相适应的管理组织,可根据公司有关人事规定自聘或辞退管理人员、后勤人员。

2、生产经营权:全权负责项目施工生产的经营,包括配合建设单位。

3、劳动用工权:自行解决劳务人员的选用,只能签定以完成某项项目施工任务为期限的计件工、计时工的使用合同书。不得私自签订中长期合同工,劳务合同依据《劳动法》应签定劳动保护、待遇、报酬、安全等内容。

4、内部分配权:按照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项目班子成员执行年薪制、效益分配制,招雇的劳务、施工人员可自主分配和嘉奖。

5、拒绝摊派权:对公司经理和有关部门违反合同行为的摊派,有权拒绝。

6、材料采购权:项目经理对项目所需材料享有采购权,采购的材料应从价格、质量、产地上,增加透明度,禁止积压各种库存材料。

第六十四条、施工阶段项目班子的基本职责

1、责任范围、内容:项目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效益为项目经理的主要责任内容,亦为基本职责,各项职责范围内容的目标值以合同契约形式与公司法人签定。

2、以项目成本指标控制为基本责任,项目班子对项目工程实行施工准备到竣工移交全过程,全方位管理,项目班子具体管理职责为:⑴审查图纸,自编施工预算,学习掌握合同内容及其他技术经济文件。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质量达标方案,工程成本降低计划,并报公司审批后执行。⑶完成现场的三通一平,规划现场的平面布置,现场条件的创造,进场材料,构配件现场验收,现场保管,使用控制,耗用考核等。施工现场企业文化宣传标牌制作和设计。⑷工程施工的组织实施,包括对进场的劳务进行施工技术、生产进度、生产安全、文明施工的文字交底和随时进行检查记录。⑸负责工程变更签证,建立工程变更台帐,催收工程进度款。⑹按成本降低计划,按月、年度向公司财务股上报成本报表及竣工工程成本经济分析。⑺按要求填报计划、统计等各类报表,填写施工日志,积累技术档案资料,做竣工图及该工程的施工总结(装订纸张均为A4)。⑻办理竣工移交,包括竣工后与建设单位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竣工结算、收款包括5%尾款及一年内的保修和费用承担。

第六十五条、项目班子的组织机构人员构成

1、项目管理层生产与经营管理尽量做到层次少,人员精干得力,提倡一职多岗。

2、管理上根据公司总经理的安排和企业的管理制度,项目经理接受公司直接领导。

3、在经济往来上,项目经理根据公司经理与项目经理签定的合同,公司机关职能股室服务于与各项目部。

4、在业务管理上,作为公司的一级管理层,受公司职能股室的指导,一切统计报表包括技术、安全、质量、预算及各种资料,都要按系统管理的有关规定,准时报公司查验存档。

第六十六条、项目经理的控制目标

1、质量——工程质量以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工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工期规定。

3、安全——按照政策规定,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若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费用由项目班子负责承担。

4、总成本——按70%有权支出且能调节和自行控制成本费用,如有公安、市容、环卫、质检部门及公司质检安全等罚款,计入工程成本,由项目班子负责承担。

第六十七条、项目班子的解体

1、工程竣工后,项目班子应迅速解体,重新招标或聘用时,必须按规定三个月内做到人走帐清、物尽,不留任何问题时方能重新上任,否则不予安排新的工作,工资停发。

2、公司所配备的机械和设备必须运转正常,交回公司时保证完好率达到95%。

3、材料采购,财务管理,必须建立三角监督关系。

第六十八条、公司与各项目部必须签定统一的工程项目成本目标责任合同书,范本如下:

公司管理的规章制度精选篇8

一、计算机硬件管理

1、公司的所有计算机及外围设备是公司的固定资产,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给各部门人员使用,各部门使用人员必须加以爱护、保持整洁,并保证良好的使用环境。若用户使用的设备发生人为损坏、设备遗失等,需要按具体规章制度执行赔偿。

2、设备添置、更换、升级:由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申请,IT部确定具体配置,书面申请经总经理、财务副总批准后由IT部进行采购(按公司实际采购流程执行)。

3、硬件故障:各部门使用人员发现硬件故障时,应及时向IT部说明情况,由IT部进行确定并及时处理,各部门人员不得擅自拆装更换硬件设备。

4、计算机的使用人即为该设备的责任人,使用部门为责任部门。未经责任部门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使用其他部门或他人计算机。

5、原则上非公司电脑设备不得接入公司网络,公司员工的个人私有电脑(非公司资产)如有特殊原因,必须经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司最高主管(如公司总经理)或部门主管同意后,由IT部门工程师检查系统安全性后并统一安装公司防毒软件和补丁升级等系统安全程序方可加入公司网络。

6、IT部负责对公司所有电脑硬件使用情况的督查和监控。

备注:在硬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IT将逐步在各分公司实施802.1X安全认证,采用技术手段防止外来设备未经允许的接入情况发生。同时要求各分公司新购网络设备符合802.1X的标准。在各厂实施802.1x条件未成熟的情况下,可先使用电脑MAC地址与IP绑定的办法,防止外来电脑随意接入。

二、计算机软件管理

1、软件的使用:各部门及人员所使用的软件,由各部门会同IT部共同确定,由IT部进行登记。

2、公司需用的软件,由IT部统一购买、保管,并登记造册。各部门的专用软件,由部门经理安排使用,IT部保管备案。

3、软件的安装、删除和升级: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书面需求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由IT部进行安装、删除和升级。未经IT部批准,各部门和人员不得自行进行上述操作。

4、软件故障:各部门使用人员发现软件故障时,应及时向IT部说明情况,由IT部进行确定并及时处理,各部门人员不得擅自处理。

5、员工不得私自在工作机上安装与工作无关的程序,mp3、影音文件播放程序、聊天工具、游戏等。

6、工作时间(包括加班时间)公司员工不得使用工作用机玩游戏,听音乐观看电影。

7、移动存储设备使用管理:为了防止公司资料非法外流以及病毒入侵公司内部网络,严格限制员工使用外来软盘、光盘、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设备。

8、网络下载管理:为了防止病毒侵入公司内部网络,保障网络资源的合理使用,不得随意下载文件、信件。

9、使用外网邮件:员工在打开外网邮件时必须激活防火墙或“邮件监控”程序(视具体杀毒软件而定)。

10、软件安装和使用过程中病毒的预防:员工不得在工作机上安装来历不明的软件;安装软件前,应对该安装盘进行杀毒。安装软件时应打开防火墙,防止病毒入侵。

11、软件的版本管理和控制:为了防止公司内的软件版本混乱和文件格式不兼容,由IT部控制公司内工作用软件的版本升级。做到统一版本、统一升级。由于员工个人升级软件版本造成的文件格式不兼容问题一律由该员工负责。

12、IT部负责对公司所有电脑软件使用情况的督查和监控。

三、Internet(互联网)使用管理:

1、公司注册域名为:

凡有访问Internet的`权限的用户电脑,IE默认主页地址必须设为公司主页,公司员工有责任熟记公司域名。

2、任何时间公司员工不得使用公司的电脑浏览淫秽、色情、暴力、违反国家安全的网站。

3、工作时间(包括加班时间)公司员工不得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不得下载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包括mp3、Flash、影音文件、游戏等。

4、公司员工不得使用BT等可给公司网络造成严重带宽压力的软件进行下载,一经发现,IT部即刻查封IP,截止时间以总经理批示可重新接入公司网络为准,其间造成的不能正常访问公司局域网及互联网等故障及损失,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5、工作时间(包括加班时间)公司员工不得通过网络玩在线游戏,听音乐观看电影。

7、公司员工上网时必须激活病毒防火墙,不得随意下载文件、信件,防止病毒侵入公司内部网

络,如违反该规定,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9、公司员工不得私自更改本机IP、DNS、网关地址。对于因私自更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10、公司员工不得使用他人电脑上网,不得将外人带入公司使用公司电脑和通过公司内网上网。

四、信息安全管理:

A、目的

制定信息安全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公司的网络系统运行在一种合理的安全状态下,同时不影响公司员工使用网络。

具体目标包括:保障数据安全和系统安全。

1、数据安全

1.1防止未经授权修改数据;

1.2防止未经发觉的遗漏或重复数据;

1.3防止未经授权泄露数据;

1.4确保数据发送者的身份正确无误;

1.5确保数据接收者的身份正确无误;

1.6数据的发送者、接收者以及数据的交换仅对发送者与接收者是可见的;

1.7在取得明确的可访问系统的授权后,才能与该系统通信。

2、系统安全

2.1防止未经授权或越权使用系统;

2.2控制网络流量,防止过量的访问使系统资源过载导致的系统崩溃。内部网络流量超负荷,保障外网服务(Internet)

B、适用范围

信息安全制度适用于:

1、任何与公司网络设备相连的IP网络,所有连接到上述网络上的设备;

2、任何公司所属数据传输经过的网络,所有上述网络上传输的数据;

3、对数据进行管理的人 员,如果要将新的设备增加到公司的网络中,适用于该项目的负责人;

4、所有连接到网络中的设备,以及公司职员在该网络中使用的任何设备;

C、责任

在信息安全制度的涉及范围内,每个部门的信息安全由部门负责人或由其指定专人来负责。

D、内容

1.1保密观念不强,或不懂遵守保密守则,随便泄漏机密;打印复制机密文件随便打印出系统保密字或向无关人员泄露有关机密信息;

1.2由于业务不熟练、操作失误,导致文件丢失或者误发,或因未遵守操作规则而造成泄密;

1.3因规章制度不健全造成人为泄露事故,如对机密文件管理不善,各种文件存放混乱,违章操作等造成不良后果;

1.4素质差,缺乏责任心,没有良好的工作态度,明知故犯,或有意破坏网络系统和设备;

1.5利用窃取系统的磁盘、磁带或纸带等记录载体或利用被废弃的打印文件、

复写纸来窃取系统用户信息;

1.6通过非法窃取他人的用户名和口令来进入他人的计算机,拷贝文件或进行破坏;

1.7使用带有病毒的外来介质,带毒的磁盘、存储设备;

1.8浏览具有恶意代码的互联网网页。

2、外部人员的攻击或非法访问

2.1外来设备企图联入本企业的局域网;

2.2通过物理连接试图窃取管理员身份、或窃取重要文件;

2.3通过发送病毒邮件、蠕虫攻击;

2.4外部人员非法在本企业局域网中安装、使用木马、嗅探器等程序。

3、技术故障所带来的威胁。通常指突发事故

3.1由于硬件原因造成系统的故障;

3.2人为删除系统重要文件:BOOT.INI、NTLDR.SYS、IO.SYS、MSDOS.SYS、C:WINNT或C:WINDOWS目录及其中的文件等;

3.3新软件、硬件的不当安装引起系统无法正常使用;

3.4内部人员擅自使用其他软件或更改网络配置(如IP地址)导致服务器不能正常工作;

3.5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硬件损坏。

4、数据的意外丢失

4.1由于硬件的损坏导致数据丢失;

4.2由于系统的不稳定导致数据丢失;

4.3电力系统故障造成的数据丢失;

E、解决方案

1、软件资源的安全和管理方案

主要规范软盘、光盘、移动存储设备使用、网络下载、使用外网邮件、软件安装和使用过程中病毒的预防及使用控制。

2、数据资源的安全和管理方案数据存储的安全管理

2.1存放有业务数据或程序的磁盘、磁带或光盘,应视同文字记录妥善保管。必须注意防磁、防潮、防火、防盗,必须垂直放置;

2.2对硬盘上的数据,要根据安全分级建立有效的权限,并严格管理,对于内部访问级和机密级的数据要进行严格的NTFS权限设置和必要的加密,以确保硬盘数据的安全;

2.4对存放有重要数据的磁盘、磁带、光盘,至少要备份两份并分两处妥善保管;

2.5日常工作数据不存放于引导分区及操作系统所在的磁盘分区(如:我的文档、桌面、C盘);

2.6打印有业务数据的打印纸,要视同档案进行管理;

2.7凡超过数据保存期磁盘、磁带、光盘,必须经过特殊的数据清除处理,否则不能视同空白磁盘、磁带、光盘;

2.8凡不能正常记录数据的磁盘、磁带、光盘,须经测试确认后由IT部进行毁,并做好登记;

2.9对需要长期保存的有效数据,应在磁盘、磁带、光盘的质量保证期内进行转储,转储时应确保内容正确。

数据的使用管理

2.10数据必须严格保密,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一律不准对外提供任何数据和程序;

2.11数据按规定进行拷贝以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和形式进行拷贝。

F、密码安全和管理方案

1、培养良好的安全操作习惯,在指定的计算机或终端上操作,不要把密码写在记事本或电脑上,有事离开计算机时应将其锁定;

2、防止电脑缓存、Cookies记录重要密码,特别是办公室的电脑里;

3、做到口令专管专用,定期更改并在失密后立即报告;

4、人员调离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例如:人员调离的同时马上移交工作、更换口令、取消帐号。

五、网络机房管理:

A、机房管理

1、要有安全防范意识。早进入、晚离开时要检查设备情况;离开时察看灯、门、窗、锁是否关闭好。

2、路由器、交换机和服务器以及通信设备是网络的关键设备,不得自行配置或更换,更不能挪作它用。

3、非工作人员进入机房,要事先征得同意;未经许可一律不准触碰开关和设备。

4、机房工作人员要掌握防火技能,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正常。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警,切断电源,用灭火设备扑救。

5、计算机房要保持清洁、卫生,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包括温度、湿度、电力系统、网络设备等),无关人员未经管理人员批准严禁进入机房。

6、严禁易燃易爆和强磁物品及其它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不能明火作业。机房一律禁止吸烟,凡不听劝告者,一律逐出机房。

7、建立机房登记制度,对本地局域网络、广域网的运行,建立档案。未发生故障或故障隐患时当班人员不可对中继、网线及各种设备进行任何调试,对所发生的故障、处理过程和结果等做好详细登记。

8、网管人员应做好网络安全工作,服务器的各种帐号严格保密。监控网络上的数据流,从中检测出攻击的行为并给予响应和处理。

9、做好操作系统的补丁修正工作。

10、网管人员统一管理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完整保存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及重要随机文件。

11、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报废需经过管理部门或专职人员鉴定,确认不符合使用要求后方可申请报废。

12、制定数据管理制度。对数据实施严格的安全与保密管理,防止系统数据的非法生成、变更、泄露、丢失及破坏。当班人员应在数据库的系统认证、系统授权、系统完整性、补丁和修正程序方面实时修改。

B、计算机病毒防范制度

1、网络管理人员应有较强的病毒防范意识,定期进行病毒检测(特别是邮件服务器),发现病毒立即处理并通知管理部门或专职人员。

2、采用国家许可的正版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软件版本。

3、未经上级管理人员许可,当班人员不得在服务器上安装新软件,若确为需要安装,安装前应进行病毒例行检测。

4、经远程通信传送的程序或数据,必须经过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C、数据保密及数据备份制度

1、各部门根据数据的保密规定和用途,确定使用人员的存取权限、存取方式。

2、禁止泄露、外借和转移专业数据信息。

3、公司统一封闭电脑USB端口、需使用移动存储设备传递数据的,经主管副总批准后,统一到IT部办理。

4、每天当班人员制作数据的备份并异地存放,确保系统一旦发生故障时能够快速恢复,备份数据不得更改。

5、业务数据必须定期、完整、真实、准确地转储到不可更改的介质上,并要求集中和异地保存,保存期限至少2年。

6、备份的数据由公司资料室负责保管,由管理人员按规定同备份部门进行交接。

7、备份数据资料保管地点应有防火、防热、防潮、防尘、防磁、防盗设施。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对违反制度的部门和人员,由公司酌情给予罚款及除名处理。本制度由IT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公司管理的规章制度精选篇9

一、全体员工必须遵循公司"三优"(优质服务,优美环境,优良秩序)工作标准,以此作为自己在公司一切行为的准则。

二、要努力学习本岗位业务知识,提高服务技能。

三、保持有序的工作秩序,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全体员工均应提前三分钟到岗,上、下班必须到大堂服务台签到,不允许代签、虚签。

四、不在班前和工作时间饮酒,严禁在不允许吸烟场所吸烟,不在办公室、工作场地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杜绝吵架、无理取闹等不文明行为。

五、树立"研究生(顾客)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全体员工必须挂牌上岗,自觉接受研究生(顾客)的监督。

六、为研究生(顾客)服务要主动热情,态度和蔼、诚恳,对他们提出的问题,不知道不乱加回答,要主动为客人查询,不能说"不知道、不懂、不会、不行、没有"等,敷衍了事。

七、要爱护公物、讲究卫生。员工要爱护大厦的一切设备,节约水、电和易耗品。要养成讲卫生的美德,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烟头及杂物。要自觉维护大厦的公共卫生。运送滴水垃圾、食物不允许从大堂出入,必须走侧门。住集体宿舍的员工要注意房间卫生,房间物品要摆放有序,不能杂乱无章。做到窗明几净,四壁无尘,地面清洁。

八、各项服务要按有关规定执行。办事要公道,一视同仁。坚持公开性,提高透明度,除特殊情况经公司经理批准例外,一切按有关规定执行。严禁搞远近亲疏,厚此薄彼。

九、要有认真的工作态度、严格的工作标准和职业道德。工作要有计划性,处理业务程序有始有终。包括对内对外业务的联系,票据的送取,款项的回收与付出,善后事情的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声。严禁办事虎头蛇尾,互相扯皮、推诿,拿工作当儿戏。

十、全体员工要有一盘棋思想。自觉服从领导,发扬团结互助精神,补位到需要人手的岗位或工作,共同把大厦的服务工作做到位,提高服务水平。

十一、除正常休息(含串休),因事请假必须到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回来后及时销假。

公司管理的规章制度精选篇10

1.目的:

为保证公司通信畅通,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效益、减少失误,制定本规定。

2.手机分类:

2.1公务手机:凡享有公司话费补贴或全额报销话费的手机(含小灵通)。

2.2私用手机:凡属个人购置、个人使用,公司不补贴话费的手机(含小灵通)。

2.3私有公用手机:凡属个人购置,公司部分报销话费的手机(含小灵通)。

3.手机使用:

3.1公务手机及私有公用手机必须从早上上班时间开始开机,至22:30前不得关机,休假期间亦然。如有特殊原因须在规定的开机时间内关机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3.2因工作性质的特殊性,行政部经(副)理、保卫科(副)科长、储运部经(副)理、车队(副)队长、小车司机须小时开机,不得关机。

3.3因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储运部货车司机从早上7:30开机,至23:00前不得关机。在外执行任务的司机必须小时开机,不得以任何理由关机。

3.4生产一线工人上班时间不得携带手机(含小灵通)。

3.5非生产一线工人除公务手机及私有公用手机外,有必要在工作时间使用私用手机的人员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主管审核、常务副总批准方可使用,否则上班时间手机(含小灵通)不得开机。

3.6除个别领取小灵通话费补贴的人员可使用小灵通进行公务联络外,所有领取手机话费补贴或全额报销手机话费人员不得使用小灵通进行公务联络。

4.手机维护:

4.1所有公务手机及私有公用手机应保证在规定开机时间内电量充足,保障通信畅通。

4.2若因欠费被停机,应及时缴交话费于小时内开通。

4.3若手机丢失,应于小时内(如出差外地,应于回公司后小时内)购买新机、补办sim卡并开通。

4.4手机发生故障(没电、被停机、手机丢失等)期间,手机使用者应及时向行政部说明(下班时间通知总机转告),并告知联络方式。

5.手机配备及话费补贴:

5.1特殊岗位人员使用之公务手机sim卡须归属公司所有。若为私人自购,公司以回购方式向私人购买,每个号码xx元。若私人不愿出让sim卡,则公司另配sim卡,且所有公务联络须使用公司配备的sim卡。

5.2凡经理级(含)以上人员及业务人员,公司未配手机者须自备手机,公司配给sim卡,以方便业务联系。

5.3凡使用公司配备手机及sim卡的人员,须妥善保管,离职时需交还公司,如有遗失或损坏,须照价赔偿。

5.4领取固定话费补贴人员若因公务话费增幅较大,经主管审批、总经理批准,可增补话费补贴。

5.5公司根据享受固定手机话费补贴的人员的阶段性工作适当调整其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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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金融贷款(全面解读汽车金融贷款的申请条件和流程)

汽车金融贷款是指个人或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用于购买汽车或进行汽车相关业务的一种金融服务。随着汽车行业的发展,汽车金融贷款已经成为人们购车的主要方式之一。然而,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了解汽车金融贷款的相关法律知识是非常重要的,以保护自己的权益。本文将从法律专家角度,为您介绍汽车金融贷款的相关法律知识...

单方不能提出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单方不能提出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一、单方不能提出离婚的情况有哪些一般情况下,单方不可以提出离婚的,只有男方。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具体如下:(一)女方在怀孕期间;(二)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三)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但是,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确有必要”的情形具体如下:1、男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女方婚后主动与...

离婚协议中抚养费不执行,怎么处理

离婚协议中抚养费不执行,怎么处理

一、离婚协议中抚养费不执行,怎么处理离婚以后如果对方不按照离婚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的,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可以以子女名义向法院起诉。如果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后,对方仍不执行法院作出的关于抚养费的生效判决的,可以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的,可以予以15日以...

贷款被骗合同都签过了报警能够吗

贷款被骗合同都签过了报警能够吗

一、贷款被骗合同都签过了报警能够吗贷款被骗合同都签过了报警一般情况下:1、能够报警追究对方涉嫌合同诈骗罪的刑事责任;2、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撤销被骗签订的合同并返还货款。《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