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离婚有债务纠纷无法判定
现在很多人在日常生活中都会遇到各类法律问题,关于离婚有债务纠纷无法判定相信大家多少也还是听说过吧,下面和小编小美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法律分析:会的。
若该债务是原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即使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负,离婚后仍由个人偿还;若该债务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则该债务的偿还应当依据夫妻离婚的方式和双方对债务的约定来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起诉离婚有债务纠纷会判离婚。
若该债务是原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即使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负,离婚后仍由个人偿还,若该债务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则该债务的偿还应当依据夫妻离婚的方式和双方对债务的约定来承担。
一般来说,夫妻在离婚时应当对双方的债务的清偿方式做出约定,如果存在纠纷,无法就偿还方式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都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
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者户口所在地法院,均有此类案件的管辖权。
夫妻双方的债务可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一方的个人债务。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清偿的义务。
判断一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首先要确定该笔债务是夫妻共同负债,还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负债。
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举债或者一方单独举债,但另一方事后进行了追认的情况,则该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在夫妻一方单独举债的情况下,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主要看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以及共同经营。
如果是起诉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在收到判决书后的一段时间内,清偿自己那部分的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分析: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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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而言,当债务是发生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满足以下条件的时候,就属于是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时候追认等代表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虽然是以个人名义,但是是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另外,需要特别提醒您的是,如果债务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但是是以个人的名义签订且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负的债务,是不属于夫妻债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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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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