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深圳本地婚姻纠纷律师联系电话
现在很多人在日常生活中都会遇到各类法律问题,关于深圳本地婚姻纠纷律师联系 相信大家多少也还是听说过吧,下面和小编小美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离婚律师咨询免费24小时在线 的 是12348。
“12348”是市、区县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面向社会公众的离婚法律咨询专用 。
受理群众关于离婚的法律咨询,协调调解民事纠纷,及时反映群众法律需求信息,指导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维护弱势当事人合法权益、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
离婚的两种方式我国的离婚方式分为2种:第一,协议离婚(双方就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债务问题达成一致,达成离婚协议。
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在领取离婚证之后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双方就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债务问题未能达成一致。
可以向对方的经常居住地或者是户籍地(如在监狱服刑的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可以向原告一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
怎么办理离婚手续1、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1)户口簿。
(2)身份证。
(3)本人结婚证。
(4)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
(5)本人两张两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当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工作人员应查明:(1)男女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
(2)该结婚登记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
(3)双方目前仍然维持婚姻关系。
(4)双方自愿离婚(5)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6)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对于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及小孩的抚养权等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到民政局协议离婚,双方需代带好结婚证、身份证等其他有关证件,本人亲自到原登记结婚的婚姻登记机关,填写好夫妻双方离婚协议内容签字确认后即刻生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分析: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就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去律师事务所请求律师的帮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深圳十大律师事务所(精选排名榜单)1: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创立于1993年,是中国第一批获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历经二十多年的不懈努力,成为国内最具规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
...2.深圳市天钰衡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天钰衡律师事务所以“勤勉、尽责、高效”为服务宗旨。
...3.深圳市中洋律师事务所 中洋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由多名经验丰富、志同道合、富于进取的资深律师合伙创建的综合型律师事务所。
...4.深圳市天平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天平律师事务所创办于1988年,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办理涉外经济贸易及民事、刑事法律事务的律师工作机构。
.深圳十大律师事务所(精选排名榜单)1: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创立于1993年,是中国第一批获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历经二十多年的不懈努力,成为国内最具规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
...2.深圳市天钰衡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天钰衡律师事务所以“勤勉、尽责、高效”为服务宗旨。
...3.深圳市中洋律师事务所 中洋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由多名经验丰富、志同道合、富于进取的资深律师合伙创建的综合型律师事务所。
...4.深圳市天平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天平律师事务所创办于1988年,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办理涉外经济贸易及民事、刑事法律事务的律师工作机构。
.。
以上就是关于深圳本地婚姻纠纷律师联系 的相关讲解,遇到法律问题不去面对,咨询专业的律师,最终所带来的困扰是难以逆转的。
来源链接:https://www.falvshike.com
法律时刻来源链接:https://www.falvshike.com
法律问题免费咨询,老师微信:Huhusfsf (点击复制微信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即答官方结合法律法规整理并发布,多数内容为本站原创。极少部分为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投诉邮箱:it137fx@163.com 如需转载请附上本文完整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