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2024离婚共有物分割纠纷判决书

本月以来我们为大家剖析讲解最多的问题就是有关离婚共有物分割纠纷判决书基本介绍,可见为此困惑的不仅您一人,那么,律律今天要为大家分享的内容依旧专业和全面,也希望本篇文章能给您带去帮助。

法律分析:起诉分割共有房产直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状。

共同共有房产分割起诉书中应该包含原告、住址、被告、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

如果男女双方在协议离婚之后的一年之内对财产分割的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是撤销财产分割的协议的,人民法院也会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之后,没有发现订立的财产分割协议有欺诈和胁迫等情况的,应该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主观:按份共有的房产分割首先考虑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的,分割可以由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男女平等。

基于所应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在离婚分割时双方也处于平等地位。

第二,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一方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侵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应视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

第三,尊重当事人意愿。

这是尊重公民财产权利的一种表现。

尤其是一方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权利时,自不应加以禁止。

第四,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一是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分割时不应损害其效用和价值;二是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分割时也应视各自的实际需要,从而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

第五,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

贪污、受贿、盗窃等非法所得,必须依法追缴。

夫妻因从事生产、经营等与他人有财产共有关系的,离婚时应先分出属于夫妻的份额,然后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分割共同财产的原则如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为使得共同财产能够合情合理的分配,我国所确定的分割原则是: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女方、子女权益、照顾无过错方,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情合理地解决分割问题。

(一)男女平等原则。

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所有权。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表现为双方均有对共同财产的使用、处分权利,在离婚时双方有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

因为女方在实际生活中收入较低,就少分或者不分其共同财产。

当然权利的平等并不意味着份额的平均。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同时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二)保护子女、女方权益原则。

这就是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首先要将子女、特别是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切实保障子女离婚后的生活与健康成长的物质需求。

在离婚时,为保障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分割共同财产时需照顾子女利益,照顾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或者将共同财产分给子女一部分。

(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我国对于判决离婚,实行破裂原则离婚立法,只要夫妻感情确以破裂,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均可以获准离婚。

即使是因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造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亦可获准离婚。

但是,如离婚是一方有严重违反婚姻义务、破坏夫妻关系的行为,如通奸、姘居、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也包括其他违反婚姻义务、破坏夫妻关系的行为。

一方的过错行为给另一方带来极大的身体、精神的伤害,也严重破坏夫妻感情。

所以无论无过错方是主动要求离婚,还是被动承受离婚的后果,都应该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得到照顾,以弥补其所受到的身心伤害与痛苦,体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条件(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这一条款包含了两个方面的意思:1、上述行为的实施者必须处于恶意,试图独自侵占共同财产,如果处于过失实施了上述行为,另一方不得要求分割财产。

2、一方实施了上述行为必须危害到另一方的利益。

比如说,甲乙双方系夫妻关系,甲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甲乙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为甲从事经营获得的收入。

后因甲经营不善欠下巨额债务。

于是甲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至第三人名下,甲与第三人私下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约定该财产系甲个人的财产。

这个案例中,乙方不得要求分割财产,因为虽然从表面上看,甲方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转移,但是其目的是为了逃避债务,并非为了侵占共同财产。

同时,因为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乙方也必须承担清偿责任,甲的转移财产行为实际上也是帮助乙方逃避债务,所以乙的权利实质上并没有受到损害,因此不能要求分割财产。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男女平等。

基于所应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在离婚分割时双方也处于平等地位。

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一方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侵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应视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

尊重当事人意愿。

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共有物分割纠纷判决书的全部内容,小编花花在这里提醒大家,遇到任何法律问题,都应积极的思考解决办法,最大程度的避免负面影响。

来源链接:https://www.falvshike.com

法律时刻来源链接:https://www.falvshike.com

法律问题免费咨询,老师微信Huhusfsf (点击复制微信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即答官方结合法律法规整理并发布,多数内容为本站原创。极少部分为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投诉邮箱:it137fx@163.com 如需转载请附上本文完整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77cxw.com/fl/843927.html

返回列表

上一篇:2024离婚分共共同财产合同纠纷

没有最新的文章了...

“2024离婚共有物分割纠纷判决书” 的相关文章

对于玩忽职守罪应当如何认定?

对于玩忽职守罪应当如何认定?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网友咨询:对于玩忽职守罪应当如何认定?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王灿律师解答:认定玩忽职守罪,应当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

土地拆迁补偿支出项目都有哪些

土地拆迁补偿支出项目都有哪些

一、土地拆迁补偿支出项目都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

目前刑事拘留的案底多少年能够消除

目前刑事拘留的案底多少年能够消除

一、目前刑事拘留的案底多少年能够消除根据法律的规定拘役案底多少年都不能够消除,被法院判定拘役,已经被认定有罪,肯定是有案底的,拘役不会被撤销案底。《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

拆迁安置房的交易合同是否无效

拆迁安置房的交易合同是否无效

一、拆迁安置房的交易合同是否无效拆迁安置房的交易合同如果是依法成立,且同时具有意思表示真实等条件,是有效的。一、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作为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民法典》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即作为合同主体的自然人,应该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它们的...

怎么可以起诉欠钱不还者?

怎么可以起诉欠钱不还者?

一、怎么可以起诉欠钱不还者?只要对方不还钱就可以起诉欠钱不还的人。起诉欠钱不还的人流程如下:1、债权人书写起诉状,起诉状应当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2、携带起诉状、借条、转账记录等材料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3、人民法院对立案条件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予以受理;4、等待开庭...

精神病人离婚诉讼,如何保障其权益?

精神病人离婚诉讼,如何保障其权益?

离婚案件中,当事人一方患有精神病的现象较为常见,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会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加以保护。网友咨询:精神病人离婚诉讼,如何保障其权益?贵州林云宸律师事务所秦弢律师解答:在审查精神病人的离婚诉讼时,在注意遵循以下的原则:既要保障离婚自由,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