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夫妻离婚林地财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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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规定,如果房屋赠与是在婚前赠与的,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的,无论是否过户,都是共同财产,但明确赠与一方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签订赠与合同后不履行行不行首先,签订赠与合同后,如果只是一般赠与合同,赠与人可以随意撤销赠与,即不再履行给付义务,不承担法律责任。
反之,如果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比如向学校捐款,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要积极履行给付义务。
在赠与人不履行时,即为违约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
并且,受赠人可以主张赠与人给付财产,赠与人拖延或是明确表示不给的,受赠人还可以去法院起诉处理。
其次,赠与人出现以下法定情况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1、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不过,赠与人经济状况发生变化,要在赠与合同成立之后,如果签订赠与合同前经济状况就不好的,那么可能不是基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因为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赠与人难以维持正常生活有些人因为企业经营失败,但是不至于影响维持生计,那么还是可以接着履行赠与合同。
因此,若是存在以上情况,即使是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也可以撤销,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假离婚的法律风险是很大的,因为假离婚的实质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在此过程中当事人很可能通过 各种虚假协议或者对自己的财产进行虚假申报,不仅损害债权人、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更是对国家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不应有的伤害。
一旦被查处,轻则赔偿损失,重则被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其实没有所谓的假离婚,法律上是真离婚,在夫妻双方看来是"假离婚",但从法律上看,在夫妻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离婚裁判文书生效后,原夫妻双方不再是一个家庭,而是变为两个独立的家庭。
归国家所有,应该归集体,但离婚后女方户口不变的情况下,土地还应该归女方所有,但她只具有承包耕种的权利,没有 权。
根据我国现有的土地政策,可以知道土地都归国家所有,女方的土地是指女方具有承包耕种权的土地,她在离婚后如果户口不离开当地,会拥有土地的继续承包耕种权利,但在她的户口迁出以后,土地就会被集体收回,重新归国家所有,承包合同自动解除。
归女方耕种女方的土地离婚后还归女方继续耕种,因为在全国各地的农村都是按人口来承包耕地的,女方离婚以后也具有继续耕种土地的权利,她以前所分得的土地可以继续耕种,但女方离婚以后要离开原来居住的地方,并把户口迁走,这时土地就不归女方了,应该收归集体,由集体统一分配,土地的所有权一直归国家所有。
土地不是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一定要知道土地不是共同财产,家上上的每个成员都会根据当地的土地政策,获得一定土地的承包耕种权,会在这些耕地上种植农作物,获取的收益属于家庭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这些共同财产可以进行公正的分割,而女方的土地却不能当做财产进行分配,应该继续归女方进行耕种承包,如果女方离开则要把土地归还给村集体。
土地随着户口走女方土地的耕种承包权是属于自己的,因为土地是一直随着户口走的,女方在没有结婚以前户口在娘家时,属她的那份承包责任田就会在娘家的村子里,结婚以后户口到了婆家,这时她就能在婆家的村子里分到一块拥有承包耕种权的土地,也就是说女方名下的土地是随户口变化而变化的,女方离婚以后户口发生改变,土地所在地就会改变,户口不变则可以继续耕种。
如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夫妻双方离婚,土地归土地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但夫妻离婚时可以对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的权益进行分割。
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土地拆迁所得儿女如何分配农村房屋拆迁的,经济补偿款怎么分配可以由家庭成员之间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祖坟土地归属祖坟土地归属于国家,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1、城市市区的土地;2、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3、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4、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6、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夫妻离婚房子婚前财产孩子有吗夫妻离婚,房子婚前财产孩子没有。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依法保护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
严格来说,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之间的财产,与子女无关。
但可以考虑双方意愿,同意离婚时将部分财产 给子女。
一般来说,如果夫妻离婚分割财产,不能分割给孩子,但如果夫妻同意将共同财产分割给孩子,也是允许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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