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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能要求赔偿吗?

即答编辑9个月前 (08-04)普法百科52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未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有效证明,此后劳动者主张损失赔偿的,如果劳动者不能举证证明用人单位存在拒不出具相关证明的情况,则对劳动者主张损失赔偿的诉请,一般不予支持。

员工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能要求赔偿吗?

还应当如实告知员工应遵守的规章制度以及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员工应当如实说明。

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单位与员工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员工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同工同酬规定。员工在无工作期间,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二、有关手续的办理。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不及时办理员工档案转移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不得以双方没有结清欠款或员工未支付有关赔偿金为由扣置员工档案或不办理有关手续,员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如因用人单位的行为直接导致员工无法就业而造成员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损失赔偿数额过高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应当由劳动者赔偿的,赔偿可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不超过当月工资的20%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与劳动者协商的;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的,或者降低工资待遇续签被员工拒绝的;无过错解除:医疗期满不能工作的,二次不能胜任工作的,客观情况重大变化的;经济性裁员;企业有违法行为,员工提出解除的;企业破产、解散的。

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部门)应对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进行客观的`记录和评价。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部门)应当在试用期内提出,避免在试用期过后以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反合同约定擅自调岗,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补偿金。员工不接受正当的调岗降薪决定的,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补偿金。

如用工单位需要,可书面委托公司进行招聘,原则上用工单位须派人参加面试,面试合格,由用工单位确定录用派遣员工名单,公司办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缴纳社保等相关手续。

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需要向员工支付补偿金。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降低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员工如果不同意续签,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补偿金。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给员工缴纳社保,或没有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报酬的,员工可以解除合同,员工解除合同之后,单位应当向员工支付补偿金。员工不存在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因严重失职的情况,用人单位主动与员工终止合同,且没有提前30天通知员工,需要按照规定支付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

2、综合部在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前30日内,应主动征求用人单位和员工本人的意见,决定是否同员工续签《劳动合同》。

第三方劳动合同就是指劳动者与劳动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者直接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是正式劳动合同。第三方合同是指企业将人事外包给相应的人力资源公司,员工进入企业工作时,不是和企业之间签劳动合同,而是与企业外包的人力资源公司(即第三方)签劳动合同,所以注意员工到企业工作属于派遣性质,不是企业的正式员工。

第三条公司、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合同的约定。派遣员工应当遵守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十条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开具《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函》给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持《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函》于5个工作日内直接到公司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

劳动合同在解除时,一般是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如果用人单位拖拖拉拉,那么第31天员工可以强行离职,如此,也不违法。

企业不把合同给员工的,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为由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和补缴社保。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假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用人单位招用员工三十日以上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由劳动部门责令限期补签;对拒不补签的,劳动部门按未签定劳动合同的员工人数处以每人五十元的罚款;因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对员工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招用员工三十日以上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由劳动部门责令限期补签;对拒不补签的,劳动部门按未签定劳动合同的员工人数处以每人五十元的罚款;因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对员工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法可以辞退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定义务,劳动者的此类声明并不免除用人单位的义务。特殊员工除外。

劳动合同员工弄丢了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复印一份的请求,并请求其盖章确认。因为劳动合同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的,所以员工可以复印用人单位保存的那份劳动合同。

柳某五年前从一所厨师学校毕业后,进入一家酒店工作。五年来双方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该酒店也未给柳某缴纳过社会保险费。工资多年不动,又无社保,柳某向酒店提出辞职,辞职后要求支付经济补偿、赔偿失业保险金损失。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解除劳动合同之后,用人单位应给予离职职工经济补偿,劳资双方也就此达成了协议。但就失业保险金损失赔偿,双方没有形成一致意见,酒店老板表示“没此一说”。请问:关于失业保险金损失赔偿,是否真的“没此一说”?

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后,用人单位依法辞退员工一般包括:违纪解除合同辞退、正常解除合同辞退、经济性裁员解除合同辞退、协商解除合同辞退以及终止合同辞退等五种情况。属于其中第一种和第五种辞退的情况,一般来讲,单位是可以不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如果员工所在单位是国有企业,属第五种情况,单位应向员工支付生活补助费,但只计发其2001年10月份以前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生活补助费,此后的工作年限可以不计发。员工属于其中第二种、第三种和第四种被辞退情况的,单位应依

1、用人单位主张员工手册载明“公司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以及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能力,可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和职务…”该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情形,应属于无效规定。

3、乙方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用工单位,方可**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和用工单位,方可**劳动合同,否则须承担因此给用工单位造成的损失赔偿。

第三十六条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的,用工单位安排派遣员工延长工作的时间,应按《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七条派遣员工休息休假按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被公司辞退员工可以和公司谈赔偿问题。具体的补偿方式要看辞退性质。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员工在没有正当理由,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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