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试用买卖合同中怎么约定试用期限?

即答编辑8个月前 (08-17)普法百科42

试用买卖合同是买卖合同的一种特殊情形,既然买受人对标的物的认可是试用买卖合同的条件,那么买受人应当在多长的时间内作出认可,即试用期间多长对试用买卖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试用买卖合同中怎么约定试用期限?

网友咨询:

试用买卖合同中怎么约定试用期限?

律师解答:

试用买卖合同约定期限的方式:在试用买卖合同中,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试用期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可依照合同的有关条款及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决定。出卖人确定试用期间后,应当向买受人发出通知,如果买受人不欲购买又来不及退回的,应在出卖人确定的时间内发出拒绝购买的通知。

试用买卖合同在试用期限内,买受人对购买还是拒绝购买试用的标的物享有选择权,可以决定购买该标的物或者拒绝购买该标的物。该权利属于买受人,他人不得干涉。买受人认可的意思表示就是选择权的行使。该意思表示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

试用买卖合同中怎么约定试用期限?

律师解析:

在试用期间,买受人对试用标的物一般无须缴纳使用费,一般性规则是无须缴纳使用费即无偿试用;如果需要缴纳使用费,须在试用买卖合同中作出明确约定。当事人在试用买卖合同中对标的物使用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无偿使用原则,确定买受人不缴纳使用费。

标的物在试用期内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试用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在试用期间,所有权并未转移,即所有权并未实际交付,买受人仅仅是占有、试用,而不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因此,由对标的物享有所有权的出卖人承担意外灭失风险的后果,符合法理的要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三十七条,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限。对试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即答官方结合法律法规整理并发布,多数内容为本站原创。极少部分为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投诉邮箱:it137fx@163.com 如需转载请附上本文完整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77cxw.com/fl/37424.html

“试用买卖合同中怎么约定试用期限?” 的相关文章

商品住宅可不可以分割拆零销售?

商品住宅可不可以分割拆零销售?

分割拆零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成套的商品住宅分割为数部分分别出售给买受人的销售方式。网友咨询:商品住宅可不可以分割拆零销售?广东粤源律师事务所王爱霞律师解答:不可以。分割拆零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将成套的商品住宅分割为数部分分别出售给买受人的方式销售商品住宅的行为。商品住宅按套销售,不得分割...

合同到期承租人对所租房子做的装修装饰怎么处理

合同到期承租人对所租房子做的装修装饰怎么处理

房屋租赁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  网友咨询:  合同到期承租人对所租房子做的装修装饰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对所出租的...

刑事案件律师怎么收费?

刑事案件律师怎么收费?

一、刑事案件律师怎么收费刑事案件律师的服务费用是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和律师的专业程度来确定的,一般来说,案件的复杂程度越高,律师的专业程度越高,服务费用就越高。刑事案件律师的服务费用也可以根据案件的类型来确定,一般来说,越是重大犯罪案件,律师的服务费用就越高。由于刑事案件律师的服务费用也是受政府政策影...

逃避行政拘留的人员是否可以异地抓捕

逃避行政拘留的人员是否可以异地抓捕

一、逃避行政拘留的人员是否可以异地抓捕对于逃避行政拘留的人员可以进行异地抓捕。需要行政拘留的,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即使是跨省,公安机关也可以依法进行抓捕。抓人时需要当地公安机关配合,并持工作证和法律手续,不过治安案件由于危害较小,所以实践中可能不进行异地抓捕,可能会通知当地公安机关处理。《行政处罚法》...

公司不给我买社保,可以要求哪些补偿?

公司不给我买社保,可以要求哪些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网友咨询:公司不给我买社保,可以要求哪些补偿?安徽海华律师事务所吴友雪律师解答:公司没交社保,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支付经...

满足哪些情况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满足哪些情况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满足哪些情况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抵消是债的关系消灭的原因之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自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债权转让中债务人对原债权人享有的抵消权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