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岁幼童被父亲从楼上扔下致死,相关法律点解读
广西玉林,男子因与妻子发生争吵,竟拿自己才2岁的孩子撒气,将自己2岁的孩子从楼上扔下摔死。孩子妈妈痛苦呼救,男子逃离后被抓获!网友:“丧心病狂!天理难容!”
网传视频显示,一名还穿着尿不湿的幼童躺在血泊之中,一名女子一边按压幼童胸部施救,一边撕心裂肺地哭喊着:“我小孩被我老公从楼上摔下来了!”
记者向当地医院、社区、公安证实此事,并称,幼童大约2周岁大,被送往该院救治,最终抢救无效身亡。幼童母亲系外地租客,“平时一人带着2岁左右的孩子住在附近。”
目前,幼童母亲已返回户籍所在地。涉事男子在广州市白云机场附近落网。
网友:虎毒不食子,怎么下得去手
该事一时间引起热议,网友纷纷表示气愤:“虎毒不食子!怎么下得去手!”“愧为人父,不严惩天理难容!”“孩子不会不是亲生的吧?可就算不是,孩子也是无辜的!”
律师:涉事男子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对此,头条号认证作者@安律说法从法律角度进行解读。
首先,公民的生命权受法律保护,即使是父母也无权随意剥夺孩子的生命。
涉事男子主观上明知道将孩子从楼上摔下会导致孩子死亡,客观是实施了相应的行为并导致孩子最终死亡。
主观上具有杀人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杀人的行为,涉事男子已然构成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10年有期徒刑。
其次,父亲对亲生儿子下狠手,确实令人震惊,不禁让人怀疑涉事男子有没有精神病,或者说,孩子是不是男子亲生的。
应当注意的是,根据《刑法》第18条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损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具体到本案,如果经鉴定涉事男子确实有精神病,或减轻、从轻甚至于免除刑事责任。
还应当注意的是,不管涉事男子有没有精神病,孩子是不是男子亲生的,从民事角度而言,涉事男子的行为对其妻子来说都是一种侵害!
如果,男子的妻子如不能原谅男子的罪行,在何种情况下,均可以依据提起离婚,并要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1067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第10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三)实施家庭暴力;……”
文章来源:(帮帮团综合九派新闻、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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