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理赔后,又把赔偿款要回来了?
车辆投保后
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
保险公司理应予以赔偿
若驾驶人系无证驾驶
保险公司是否需要赔偿?
保险公司赔偿后
又可否行使追偿权
要回其支付的赔偿款呢?
近日
金沙县人民法院安洛人民法庭
审理了一起追偿权纠纷
保险公司要求投保人
偿还其代付的交通事故赔偿款
01案情简介
阳某无证驾驶车辆,撞伤了行人马某,经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书》认定,阳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有交强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赔偿了马某因交通事故遭受的损失11万元。
因阳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保险公司将其诉至法院,追偿已向马某支付的赔偿款11万元。
02法院审理
阳某在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他人受伤,涉案车辆虽然投保了交强险,但因阳某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因此,保险公司对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支付的赔偿款,享有向阳某追偿的权利。
法院判决:被告阳某支付原告保险公司赔偿款11万元。
03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法官提醒
道路千万条,遵纪守法第一条。机动车驾驶人员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切忌无证驾驶。同时,提醒未投保交强险的朋友,要记得按时投保,在履行义务的同时,保障自己的权益。若不按照法律规定投保的,还会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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