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认定中的几个盲点,你中招了吗?
工伤,又称职业伤害、工作伤害,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责任 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这里需要明确四个问题:其一, 工伤的主体是劳动者,因此工伤保险的范围不包括离、退休人员;其二,工伤伤 害的是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或生命,如果在生产中发生事故但无人员受伤,则不构 成工伤事故;其三,工伤与职业活动有关,包括工作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两 种;其四,实践对劳动者受到伤害实行扩张性保护,因此工伤的范围并不完全与定义一致。总结,可以理解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就是所谓的“三工”。
在实践中是不是觉得这种情形工伤,然后深入研究一下这种情形又不是工伤,忙忙碌碌一天,法律法规没找到,问度娘也还还是不知道,下面让小编来科普一下关于工伤认定的一些盲点。
01“工伤概不负责”条款是否可以让企业免责?
据我们常见的“工伤概不负责”条款有两种,一是出现在劳动合同中或企业规章制度中,因为这一条款违反《工伤保险条例》等劳动法规的规定,被认为无效,企业仍需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二是出现在企业与私人承包队签订的合同中,由于私人承包队并不具有相应的资格,基于从保护弱势的劳动者的利益出发,实践中往往会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或者连带责任,发包企业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02退休返聘人员受“工伤保险”保护吗?
关于离退休人员重新就业后发生工伤如何处理的问题,现行法律、行政法规 没有明确规定。我们可以参照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 部、人事部、科技部、劳动保障部、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发挥 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的通知》规定:“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作期间,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的,应由聘用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标 准妥善处理;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与聘用单位发生争议的,可通过民事诉讼处理。有条件的聘用单位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为聘请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购 买聘期内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03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伤应如何处理?
关于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伤问题,现行法规中很难找出明确的规定。在具体、 明确的规定出台之前,我们可以依照劳动法的精神和基本原则,以及相近的法律 规定来办理。(1)工伤保险参保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 合同,是法律意义上的用人单位。因此被派遣员工的所有社会保险(包括工伤保 险)应由劳务派遣单位来负责。至于工伤保险费用,劳务派遣单位在依法缴纳后, 如果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是由实际用工单位来支付的,可以要求实际用工单位 按约定向其支付。(2)工伤保险待遇,原则上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但工伤事故的发生是因 为实际用工单位的过错时,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劳 务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04试用期受伤的属于工伤吗?
工伤的主体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即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试用期是在劳动合 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相互了解对方而约定的考察时间。试用期内,双方已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享有与正式员工一样的工伤、养老、医疗等社保保险 待遇。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因工作原因受伤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享受相应的 工伤待遇。
05未签劳动合同受伤的算工伤吗?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 关系。”因此,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建立,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属于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与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享有一样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因工作原因受伤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需要说明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拒不申请工伤认定,由劳动者申请时,需要提供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而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直接证据,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则劳动者需提供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案例一:2014年5月5日,尹XX至YY市三姚公司承建的当涂现代影视城工地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是220元/天,有一天算一天。YY市三姚公司亦未为尹XX缴纳工伤保险,双方口头约定尹XX每天工资报酬为220元。2014年5月8日,尹XX在工作中受伤,被诊断为“L1椎体爆裂性骨折、头皮挫伤”,在当S县人民医院两次住院治疗,尹XX自行支付医疗费9305.56元。2014年10月20日马YY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做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尹XX为工伤。2015年5月21日YY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职工因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鉴定尹XX为劳动能力障碍程度为8级。后尹XX向S县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当S县劳动仲裁委裁决:YY市三姚公司给付尹XX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2600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572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6975元、停工留薪期间待遇39600元等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合计229625.56元。后YY市三姚公司对该仲裁裁决认定的尹XX月工资6600元有异议,不服仲裁裁决,于仲裁裁决生效期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争议的焦点在于:尹XX主张的按月工资6600元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停工留薪期待遇是否具有事实及法律依据?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是220元/天,有一天算一天,尹XX到YY市三姚公司处工作第三天就受伤,双方没有发生支取工资的行为。
在这个案子中,我们可以看到,企业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发生纠纷时企业坐在被告席上,那么我们企业该如何规避这样的风险或者说劳动者在这样的情况下该如何维权?中企律法是您身边专业的法律顾问,为您解决如何规避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关于建设健全公司的劳动合同风险规避,遇到纠纷问题如何妥善解决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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