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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在农贸市场滑倒摔伤,谁来担责?

即答编辑7个月前 (09-11)普法百科27

这是一部

关于60后、70后、80后

三位女法官的连续剧式纪录片


让我们走近办案现场

看她们如何

巧断案、化纠纷、促治理……


剧情提要


在第四集中,

70后法官王国侠来到了大学校园

在这里,一场别开生面的庭审正在进行。


这一次庭审来到校园,

是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长期探索的

巡回审判工作机制的一次实践,

王国侠希望借由这次庭审,

让巡回法庭成为法学院学生们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实训课堂。

一起来看!


这起被带进校园庭审的案件,发生在充满生活气息的农贸市场。2021年10月的一天,早上7点左右,68岁的李阿姨去家附近的农贸市场买菜,不料,经过出入口通道时不慎滑倒受伤。经就诊,李阿姨被诊断为胸椎压缩性骨折,构成十级伤残。



李阿姨一方认为,老人摔倒受伤,与市场地面湿滑、安全保障义务缺位脱不了干系,于是向农贸市场提出了共计16万余元的赔偿要求。可事发过程没有监控视频佐证,于是双方协商不成,对簿公堂。


庭上,原告李阿姨的委托代理人指出,开庭之前,他们去农贸市场进行了走访,发现李阿姨摔倒的地方灯光昏暗,看不清地上的路,并且他们调查当天,事发地的位置也是湿滑的。


根据农贸市场的分布图,市场面积较大,共计8个出入口,南北方向是两个大门,东西方向各有三个小门,李阿姨滑倒的地方正是西一门出入口处,周边主要是卖南北货、熟食、猪肉和蔬菜的商铺,而水产区在市场的另一端。



李阿姨一方表示,虽然事发区域不是水产区,但这并不代表不存在地面湿滑的情况。西一门的出入口通道设置了限制车辆进入的S型栏杆,应该是只限行人通行的,但实际上却有很多商户从那里运菜,而菜上的水洒在地上,就会导致地面湿滑。


对此,被告农贸市场一方表示,他们已经根据菜场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采用了防滑地砖,因此不存在过错。并且,由于市场环境特殊,很难保持绝对干燥,李阿姨意外摔倒,自身也存在很大的过错。



针对农贸市场提出的“事发地面不存在湿滑”的观点,李阿姨一方坚持认为,事发时地面肯定存在湿滑情况,而且这也是导致老人摔倒的直接原因。而地面湿滑,与市场的保洁不到位脱不了干系。


法庭上,王国侠了解到,农贸市场里的商户早上五六点就会开始进菜,7点左右买菜的顾客便会入场,而管理人员8点才上班,这中间,就有一个小时无人监管的空窗期。


保洁方面,这家农贸市场采用的模式是商户自行清扫门口的区域,保洁人员清扫其他公共区域,然而,这种模式很难确保精准覆盖到整个市场。



事实上,在开庭前,合议庭的法官们也已经前往农贸市场李阿姨摔倒的事发地进行了调查。


宝山区人民法院月浦人民法庭法官苏东东表示,他们去现场调查时,原告摔倒的地方仍然有水渍,并且他们调查期间,也没有看到保洁人员对水渍进行清扫。


综合判断后,王国侠和同事们认为,农贸市场在经营中存在安全风险,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最终,在王国侠的主持调解下,被告农贸市场向原告李阿姨支付了赔偿款7万元,双方达成调解。




案件虽然已经尘埃落定,但走下审判席后,王国侠的法治公开课才刚刚开始。“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如何让具有普遍意义的法条适用到个案,又让个案具有值得推广的普遍价值,王国侠向在座的师生们传授了心得。


王国侠:“法律的规定永远是抽象的,怎么把学到的法条运用到个案当中去,考验的是我们对法律适用的能力,当然也考验我们的社会经验和阅历,甚至还要考虑,办这个案子的效果是什么样的。我们办理的案子在社会上会有一定的导向意义,假如不管三七二十一,在菜场摔倒的,就判菜场承担责任,那以后谁敢开菜场?”


庭后,宝山法院向被告某农贸市场送达司法建议书,并提出整改要求:第一,强化安保主体责任,规范市场经营管理;第二,提升安全保障意识,注重安全风险管控;第三,提升风险应对能力,完善风险处置机制。


那么,司法建议书发出后实现效果如何?农贸市场是否完成了安全保障义务的整改优化?请继续关注下期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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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丨张巧雨

声明丨转载来自“上海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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