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一旦怀孕自动离职
日前,一封公司要求一旦怀孕自动离职的公司免责承诺书在社交媒体上引发关注。承诺书上写道:“本人郑重承诺在公司工作期间一旦怀孕,本人要自动离职,并且放弃追究本单位任何经济补偿和相关法律责任。”记者联系到发帖的该名女员工,她肯定这封承诺书情况属实。
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主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凡是我国公民不论性别、肤色、种族等都应当受到法律的平等对待。因此,我国法律一直在追求“平等”,但是并非追求绝对的平等,而是相对平等,也即我国法律并不反对适当地区别对待,例如对于妇女、老人、儿童、残疾人的关爱等等,恰恰体现了我国敬老恤幼的优良传统。
我国《宪法》已经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因此,保护妇女的生育权以及妇女在任何情况下受到同等对待,是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权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剥夺。
但是,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部分条款违反劳动者的真实意思,是劳动者为了保住工作、被逼无奈、在被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依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此类条款属于无效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仍然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
如果女性在职场中不得已签订此类条款,在怀孕后被迫离职需要维权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是要保存好劳动合同或者承诺书签订时的录音录像或者其他文字证据,以更好的地仲裁委员会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即答官方结合法律法规整理并发布,多数内容为本站原创。极少部分为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投诉邮箱:it137fx@163.com 如需转载请附上本文完整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