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赔偿后能否告敲诈?敲诈罪索赔方法有哪些?
敲诈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或要挟方式,强迫他人获得数额较大的公共物品。在构成要件方面,犯罪嫌疑人主观上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得故意,客观上必须实施了“通过威胁或要挟,强迫取得公私财物”。
对于一些轻罪案件,允许当事人自行和解,是相关立法、司法文件.刑事政策的一致要求。约定赔偿后能否告敲诈?
1、从索偿程序看,是否存在着正当程序
当侵权人和被权利人发生争议时,应当通过协商解决。被侵权者以法律手段或刑事指控要求赔偿,不应认定为敲诈行为。经过正当程序处理之后,被侵权者继续进行要挟。恐吓方式要求赔偿,应结合案件其他情节,认定是否构成敲诈罪。
2、这一意思和行为与被索赔方意志相悖的程度相抵触
公民行为的基本特征是主体具有行为自愿性。如行为人没有明显违反被申请人意愿的意思表示和行为,且双方愿意就赔偿进行磋商,则倾向于认定为民事纠纷。敲诈罪中,行为人利用威胁、要挟等手段,对对方实施精神强迫,明显违背被害人意志。
3、根据索偿行为的客观表现情况判断是否适当
(1)对于以犯有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罪行或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的,应认定为敲诈罪的客观要件。以下两种常见索赔方法要具体分析,准确把握。
(2)要求包含虚构事实的情节对威胁.要挟行为的影响。在侵权纠纷中,有的被侵权人为了实现其权利主张的目的,往往在权力事实之外虚构某些事实,作为向商家索偿的筹码。虚假不构成勒索罪的客观方面要件。判断威胁。
要挟行为的构成,其情节是否会使另一方产生恐惧、恐惧等精神强制性效应,是判断威胁。
4、根据索赔方的损害结果判断其行为是否具有事实依据,其数额和所造成损害的比例是否有明显的失调
对于轻度损害或无明显损害要求较大数额的赔偿,应当结合损害的性质、因果关系等其他情节,综合考虑,认定为非法占有目的,而非单纯依据其数额。具体来说,首先要看损害是否确实发生;其次,要看损害的性质,是造成人身伤害还是财产损失;第三要看后果是否清楚。对于损害程度尚不清楚,特别是造成人身伤害后果,并且没有对人身损害程度进行评估鉴定的情况下,不能以提出过分的维权要求,认定行为人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目的,因此认定为敲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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