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出轨与情人同居并给情人买房,妻子起诉,法院怎么判?
基本案情:
武汉的曹某遭遇了烦心事,她无意中发现丈夫程某竟然出轨了,情人是魏某,更让她难以接受的是,程某已经与魏某同居了好几年,二人还育有一女!曹某又仔细审查了丈夫的花销,发现程某已经给魏某买了一套商品房,登记在魏某的名下,程某支付了21万元的首付款,这用的可是夫妻共同财产,曹某当面质问丈夫程某,程某承认了。曹某气怒交加,便将二人告上法庭。理由是,程某在未经魏某许可的情况下,无权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购买房屋,同时,要求魏某将购房款21万元返还。
法院受理了曹某的起诉,并开庭审理。庭上,魏某辩称:自己受到了程某的欺骗,根本不知道程某已婚。房子是自己买的,不是程某送的,程某只是给一点资金援助,况且,二人同居期间,生活上的开销都是自己出的,这些费用早就足以支付程某的购房款。而本案的焦点人物——程某,并未到庭,程某声称:自己是受到魏某的威胁才付了21万元的购房款。
法院就各方的陈述与提供的证据进行综合审查,法院认为:程某在婚姻期间与魏某同居,违反了公序良俗,又将夫妻共同财产用于给魏某支付房款,该行为侵犯了曹某的合法权益,最终判决程某为魏某支付购房款的行为无效,且魏某要将21万元返还。
本案改编自真实案例。
小希有话说:
1、遭遇另一半出轨的当事人要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定要收集好证据,法院是看证据的地方,没有证据,任何人的说辞都只是一面之词罢了,法院不一定会采信。
2、能够收集的证据有这些:出轨方与第三者承认出轨行为的录音;出轨方与第三者同居的照片;出轨方如果给第三者购买大宗商品,合法配偶可以试着拿着结婚证去房地产公司查购房合同,看看是不是出轨方签的合同;查询出轨方的银行流水;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相关不动产的所有人是谁,等等,只要是能证明出轨行为与不正当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都可以试着搜集。
3、本案开庭时,程某竟然没有出庭,也许是心虚,不敢当庭同时面对两个女人,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作为丈夫,不称职,作为父亲,难为子女榜样。
4、魏某声称自己被骗了,不知道程某已婚,这话如果是真的,魏某确实可怜,但是,小希认为是假的,因为魏某都跟程某生孩子了,按照常理,应该领证才对,迟迟不领证,只是同居是有些奇怪的。另外,程某一边有老婆,一边与魏某同居,肯定是在这边住几天,在那边住几天,对此,魏某难道没有怀疑程某吗,如果魏某不能提供切实可信的说法证明自己确实是被骗了,那魏某就是知道程某已婚的。还可以查一下魏某是否认识曹某等等,这些证据都是能够佐证魏某陈述的真伪的。
5、曹某作为婚姻中的受害方,能在伤心愤怒之余搜集证据、诉诸合法途径,最终成功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值得大家学习。
6、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属于夫妻双方的,一方无权擅自处分。
来源 小希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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