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缴社保要我自动离职,怎么办?
近日有热心的网友咨询:我在一个韩企连锁餐饮店工作12年,只给上了8年社保,现在希望公司补缴之前的4年社保,公司人事说我离职才可以赔偿社保,然后我写了离职单,离职单原因是因为公司未缴纳社保的原因,公司说这样不可以,必须写我自己的原因离职。我知道离职单写自己的原因那就什么都没有了。不知道接下来怎么办?
对于这些问题,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宋成帅律师认为:你好,维权的具体方法如下:
首先,你需要收集公司四年未缴纳社保的证据。而后前往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反映你的问题,看是否能够补办,如果可以,则依法督促公司补缴。如果不可以,则需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这里关键在于社保部门决定该单位是否可以补缴,而不在于你因何种原因离职,公司员工一旦入职,单位须在一个月内给员工办理社保,可见单位让你填自动离职动机不纯。
其次,先申请劳动仲裁,后提起诉讼,要求单位赔偿损失。申请劳动仲裁时,需要收集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等,以及四年未缴纳社的证据。根据******《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故你向社会保险机构反映不能补办,且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起诉公司要求赔偿未缴纳社保期间给你造成的损失。注意这里诉求是损失,而不能要求补缴社保。因为一般而言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用人单位、劳动者和社会保险机构就欠费等发生争议,是征收与缴纳之间的纠纷,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带有社会管理的性质,不属于单一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保险争议,故只能诉求赔偿损失。
最后,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你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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