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我们的工资怎么办?
近日有热心的网友咨询:我们公司属于建筑有限公司,是原来的国企改制出来的,现在公司经营不善,拖欠我们职工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并且还欠有外面死人借款,我们职工已经申请劳动仲裁了,可是公司不执行,我们又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是公司账户没有钱,现在公司要求破产,那么我们的钱怎么办?
对于这些问题,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宋成帅律师认为:你好,现公司申请破产,法院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来处理你们的问题。
对于企业如何破产,我国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同时,该法也着重保护企业员工的利益,对于你们的工资及其他而言,清偿顺序在第一位。本法第113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故你们不必担心,企业破产后,应当第一顺序的清偿你们的工资及其他。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即答官方结合法律法规整理并发布,多数内容为本站原创。极少部分为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投诉邮箱:it137fx@163.com 如需转载请附上本文完整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