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我还贷的房子怎么办?
近日有热心的网友咨询:我和老公婚前贷款买的房子,首付公公婆婆付了12万,房产证上是公公的的名字,婚后我们共同还贷款,如果离婚房子有多少能归我所有?
对于这些问题,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宋成帅律师认为:你好,婚前买房,公婆付清首付且登记在公公名下,如果公婆没有明确表示将房屋赠与你们夫妻,也没办理过户,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该套房屋属于你公婆的婚内财产,属于他们夫妻共同所有,房产所有权问题与你和你老公其实没有太大关系。
另外,关于你和你老公还的房贷,从法律上来说可以解释为属于你和你老公对你公婆房产进行的无因管理行为,因此产生的无因管理之债应当由你的公婆负担,也就是对于这套房产,你仅可以就你还的房贷部分要求你的公婆予以返还。
也许这个答案会让你意外或不能接受,但从法律上分析确实如此,因此也建议你正确看待,在以后的生活中多了解法律知识,避免产生一些认识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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