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未过户而被抵押,怎么办?
近日有热心的网友咨询:家里2010年从开发商舅舅处买了房子,因房款未付清一直没有办理过户,但房子于2014年被舅舅抵押给银行,家里2015年付清房款后得知因舅舅资金链断裂,银行要求法院执行房产,但该房是家里唯一住房,起诉舅舅也并不能解决问题,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
对于这些问题,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宋成帅律师认为:你好,你可以做如下尝试。
第一,先申请执行异议,暂停法院的执行,同时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该房屋进行过户。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0号)第28条之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故你们可以依据此条款的规定,尽快提起执行异议,同时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该房屋进行强制过户。
第二,同时提起民事诉讼。现因为你们房款付清,但并未办理过户手续,才导致该房产被抵押给银行,故你们应当收集证据如:购房合同,已经交付的房款等,并及时诉讼,确权该房屋。
第三,若该合同无法履行,开发商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最后,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你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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