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男方婚前房产加了女方名字后女方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决?

米粒6个月前 (10-23)普法百科347

本文内容从各个方面解释了不同的讲解,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小编对男方婚前房产加了女方名字后女方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决?的观点吧。

男方婚前房产加了女方名字后女方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决?

夫妻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提出了离婚,男方为维系感情,将其婚前房产加上了女方名字,但加名后不到一个月女方又起诉离婚。

男方认为此前赠与系维系婚姻关系作出,是附条件的赠与,要求撤销该赠与。

女方主张,男方赠与行为系他个人自愿为之,自己之所以提出离婚是因为婚姻生活中男方的各种行为致使自己不想再维持这份婚姻关系。


1、基本案情

原、被告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18年8月10日登记结婚,原告系初婚,被告系再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原告原有婚前个人财产坐落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楼房,房屋权利人为原告单独所有。

2020年3月18日,原、被告共同到不动产部门将上述房屋不动产权证变更为原、被告共同共有,权利人为被告的不动产权证号为鲁(2020)烟台市开不动产权第00x3、权利人为原告的不动产权证号为鲁(2020)烟台市开不动产权第0××4号,共有情况为共同共有。

原告主张,2020年1月份,被告提出要求与原告离婚,原告问被告离婚原因,被告讲其没有安全感,原告问怎样才能有安全感,被告主张如果把涉案房屋产权证加上被告的名字才能有安全感,因为原告从事海员工作,长年在外不能回家,收入高且所挣得钱全部都交给被告,被告是再婚家住外地,家庭条件困难,且原告很爱被告,为了家庭的完整才将房屋赠与给被告,将涉案房屋不动产权证变更为原、被告共同共有,但被告获得赠与房屋相隔不到一个月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所以造成了赠与的附条件消失,故要求法院撤销对被告房屋的赠与。

原告还怀疑被告有外遇,但原告未提交证据证实被告有婚内出轨行为,被告对原告主张不予认可。

2、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赠与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3、法院审理

一审法院认为,2020年3月18日原告将其婚前个人财产座落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不动产权证变更为原、被告共同共有,应当视为原告将上述房屋赠与给被告与原告共同共有,原告未提交证据证实原告赠与时附被告不得提起离婚诉讼及其他义务,现原告要求撤销对被告上述房屋的赠与于法无据,法院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依法不予支持。

4、裁判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第六百六十一条、第六百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及国家有关民事法律政策之规定,一审法院于2021年8月30日判决:驳回原告崔某要求撤销对被告胡某鲁(2020)烟台市开不动产权第0××4号房产的赠与。

原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于男方婚前房产加了女方名字后女方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决?的看法,文章内容就讲解到这里了,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那就请寻找专业律师为您解答吧!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即答官方结合法律法规整理并发布,多数内容为本站原创。极少部分为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投诉邮箱:it137fx@163.com 如需转载请附上本文完整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77cxw.com/fl/56530.html

“男方婚前房产加了女方名字后女方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决?” 的相关文章

起诉欠款人还是不还钱怎么办

起诉欠款人还是不还钱怎么办

一、起诉欠款人还是不还钱怎么办起诉之后欠钱人还不还钱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根据对方个人财产情况对债务进行清偿。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3、注明还款日期的...

婚前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婚前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1、如果夫妻一方婚前全额出资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离婚时因为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房子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或双方名下,那么该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配。2、如果是夫妻一方支付房屋首付,夫妻婚后共同还贷的,如果房子登记在支付首付方名下,则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的混合体...

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有什么

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有什么

一、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有什么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出租人未交付租赁物,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2.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不符合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承租目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善意第三人是否承担商标侵权责任

善意第三人是否承担商标侵权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商标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侵犯他人商标权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行政处罚、赔偿损失等,那么善意第三人要不要承担商标侵权责任?网友咨询:善意第三人是否承担商标侵权责任律师解答:善意第三人是不承担商标侵权责任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知道本人销售的商品侵犯商标权,且能提供证据证明其以...

情侣贷款合伙做生意,分手后谁来还贷?

情侣贷款合伙做生意,分手后谁来还贷?

恋人之间因有着特殊亲密身份关系,恋爱期间的债权债务并不明确,但分手后法庭相见,形成债务纠纷的情况屡见不鲜。对于情侣贷款合伙做生意的,分手后谁来还贷?网友咨询:情侣贷款合伙做生意,分手后谁来还贷?山西宁丰(北京)律师事务所吉鑫律师解答:情侣贷款做生意,一般来说是一起欠的帐,如果分手以后是应该双方都一起...

公司吸收合并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吸收合并的条件是什么

企业吸收合并的条件是经过股东大会的特别表决通过。公司合并的方式有新设合并以及吸收合并。吸收合并是一个公司成为另一个公司的一部分,涉及到两个公司。网友咨询:公司吸收合并的条件是什么律师解答:1、有限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被吸收的公司解散;2、各合并公司至少在报纸上登载合并公告三次,且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已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