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强制清算程序如何去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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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强制清算程序在清算报告经过人民法院确认后终结。申请公司强制清算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且无法解决。
网友咨询:
公司强制清算程序如何去终结
律师解答:
公司依法清算结束,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并报人民法院确认后,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清算程序。
公司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自愿解散的;
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强制清算申请后,对股东进行剩余财产分配前,公司修改章程、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继续存续;
申请人在其个人债权及他人债权均得到全额清偿后,未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申请人的请求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强制清算程序终结后,公司可以继续存续。
律师补充:
公司清算的流程有哪些?
1、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再去注销公司。
2、注销公司国、地税。按照公司税务情况决定国、地税注销的先后顺序。
3、成立清算组,并办理备案,通知、公告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和登记,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执行清算方案,分配财产,编制清算报告,并报告确认。
4、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申请。
5、到银行注销公司银行账号。
【法律法规】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五条
公司自行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确认;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人民法院确认。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清算组不得执行。
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股东、董事、公司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对于公司强制清算程序如何去终结的看法,文章内容就讲解到这里了,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那就请寻找专业律师为您解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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